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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0月11日,大同突發的疫情,讓整個城市都按下了暫停鍵,樓市也不例外,各大樓盤建筑工程只能“停擺”。
近40天的靜默管理,再遇上大同的“冬季停工期”,目前已經有樓盤陸續發布延遲交房公告,對于年前要收房的購房者來說,一場延期交房潮,正悄然到來!

交房示意圖
多個樓盤宣布延期交房
11月14日,天香藍郡項目發布了告業主書,其中表明受疫情影響,施工人員無法按期返崗,施工材料受交通運輸受阻無法及時供應,再加上大同即將進入冬季停工期,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不得不延遲交房時間,希望能得到業主的諒解。

延遲交房公告
11月16日/17日,星玥灣、觀城壹號項目相繼發布延遲交房公告,文中明確不能按照合約如期交房。可以預見,大同還將有一批2023年年前計劃交房的樓盤或將延期交房。
從宣布延期交房的樓盤來看,交房時間基本都集中在2023年年前,相對來說,2023年交房的項目受疫情的影響會小一些;并且從交房時間來看,大部分樓盤都將交房時間暫調整為2023年的6月。
業主
延期交房業主怎么辦?
對于購房者來說,延期交付是一件讓人很痛苦的事情,原本一系列計劃好的事情全都會被打亂。那么房企宣布延期交房,業主們只能選擇接受嗎?
關于延期交房,開發商在商品預售合同中均會明確“逾期交付責任”, 即在一定期限內,開發商延期交房需支付一定違約金。不過,“逾期交付責任”有一個免責條款,就是“不可抗力”。
2020年2月10日,全國人大法工委明確指出: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屬不可抗力。對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當事人來說,屬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截圖示意
從10月11日大同開啟靜默封控,到11月14日陸續解除靜默管理,再到如今的疫情反復,各大工地想要保持正常的施工進度是比較困難的;再加上大同地處晉北地區,嚴寒氣候條件的限制,按照以往的施工時間來看,基本上從今年12月至來年3月間都屬于“冬季停工期”。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導致交付適當延期,房企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與其業主協商順延房屋交付的。

靜默管控之下的大同樓盤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開發商需要延期交房,需在一定的合理期限內,疫情這一“不可抗力”,并不能成為房企延期交房的借口。
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①開發商是否有正式的官方/書面通知;②留意目前的工地進度是否與延期交付的期限存在差距;③開發商是否傳出資金鏈問題;④交付后,一定要關注房子的質量問題。
2022年即將結束,然而大同的疫情還在反復,部分樓盤已經進入“冬季停工期”,只待明年氣溫回暖在開展施工。0352房網也將時刻關注大同各大樓盤工程進度,并第一時間進行播報,讓我們期待2023年春暖花開之時吧!
最后的最后,對于不可抗力之下的延期交房,你們是怎么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