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迎賓街南側項目建設土地征收(拆遷)通告
發布時間:2012-03-05 來源:大同晚報 編輯:羅慧哲
手機看文章
根據大同市城市總體規劃,位于迎賓街南側地塊已經依法征收,為了加快建設步伐,按期對該地塊開發建設,現將項目用地征收(拆遷)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項目征收(拆遷)范圍:
具體四至范圍為:東鄰大同市國土資源局西側規劃路;南鄰永泰小區北側規劃路;西鄰永泰南路及大有廣場;北鄰迎賓街及大有廣場。
二、征收(拆遷)人: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項目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土地,由城區和南郊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拆遷工作。電力等管線設施由產權單位遷移。
三、上述范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臨時建筑一律無償征收(拆除);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同中央、省事業單位和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有證建筑不予補償,其他有證建筑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合理補償。
四、上述范圍內國有劃撥土地無償收回;農村集體土地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征用。
五、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上述范圍內嚴格禁止單位、個人的一切新、擴、改建行為,否則,造成的損失自負。
六、上述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攜有效證件,于2012年5月1日前到所在城區和南郊區人民政府現場拆遷辦公室進行登記、核實、確認,并由其所屬單位、個人于2012年8月1日前搬遷、拆除。
七、各有關單位、個人要顧全大局,服從城市建設需要,積極主動配合征收(拆迂)工作,確保征收(拆遷)工作順利實施。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