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保障房建設,各地形象工程的建設,開發商政府的違法占地,高爾夫項目的上馬,強拆一度成為今年最熱議的話題。
為給形象工程讓路,黑龍江省慶安縣居民杜連貴和劉占學的房產成了拆遷目標。由于兩人不接受拆遷補償條件,拒絕自拆,當地政府決定從撤銷他們的房屋產權證下手。
但是,讓杜連貴、劉占學感到意外的是,慶安縣政府連續3年發出3個撤銷房屋產權證的決定書均存在問題:第一個決定書,縣建設局引用的是廢止的法規。面對質疑,建設局自己撤銷了;第二個決定書,縣建設局又因無主體資格被上級政府撤銷行政決定;第三個決定書,縣政府引用行政許可法撤銷房屋產權證,專家認為適用法律錯誤,正等待法院裁決。
黑龍江省慶安縣兩戶居民的房屋被當地政府強拆。讓人不解的是,房屋被強拆前,沒有舉行聽證、沒有對房屋產權所有人進行補償,甚至連強拆通知都沒有。
更讓人不解的是,強拆房屋前后,慶安縣建設局及縣政府發出3份撤銷房屋產權證的決定書,這3份決定書或于法無據,或因適用法律錯誤遭質疑。
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背景下,慶安縣政府為何有此舉動?
杜連貴和劉占學的房屋位于慶安縣城南哈伊公路北側,房屋的位置正處于縣政府規劃中的哈伊公路景觀帶建設“50米控制紅線”之內,屬于動遷范圍。
杜連貴對記者說,他的房屋是1993年建的,當時的面積是225平方米,房子建好當年就辦理了土地使用證和產權證。
1997年,杜連貴將其中的84.1平方米住房賣給了劉占學,并辦理了房產轉讓手續。2001年換發了產權證。
據杜連貴和劉占學說,有土地使用證、產權證的房子,在沒有許可、沒有聽證、沒有補償,甚至連強拆通知都沒有的情況下,慶安縣政府只與他們“商量”了兩次,就被強拆了。
杜連貴說,第一次“商量”是在2009年7月23日;第二次“商量”是在2009年10月29日,兩次“商量”的主要內容是:
房子必須拆除;如果不拆就強拆;如果主動拆除可以給點獎勵。副縣長當時是這樣說的:如果主動拆除,可以考慮適當給你們兩萬三萬作為支持工作的獎勵。
對于縣領導給出的拆遷條件,劉占學、杜連貴兩人沒敢當即拒絕,謊稱回家商量商量再說。
“第二天上午9時,我家小賣店的房門被人一腳踹開,慶安縣哈伊路控制線內拆遷工作指揮部副指揮王至龍帶十多個人闖進屋,說是執行強拆任務。
“不由分說,我和愛人就被人架出房外。”杜連貴說,房外到處是穿制服的人,他們兩家門前的路段被臨時交通管制。120、城管、建設局、公證處、信訪辦以及不知哪來的車輛停滿了一條街。他的妻子被人架到一輛車上不讓下車,他自己被4個工作人員看著。一輛鏟車的鐵臂伸向他家的房頂……頃刻間,一家人辛苦經營16年的房產變成一堆瓦礫。
聞訊從100多公里外趕回來的劉占學只看到自己“坍塌的房屋和黑壓壓的人群”,他“一點都靠近不了”,幾名工作人員早已經把他控制起來。
行政決定頻出“問題”
杜連貴、劉占學兩家的房子“滅跡”了,可房子的權屬證還“活著”,“活”在政府部門間往來的公文里。
2008年10月10日,縣建設局鄉建辦工作人員給劉占學、杜連貴兩人分別送達了《關于注銷建設局在2001年1月10日向杜連貴頒發的141.65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決定書》和《關于注銷建設局在2001年1月10日向劉占學頒發的84.1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決定書》兩份決定書。
兩人感覺事情有些不妙。因為此前,曾經有建設局鄉建辦的工作人員找過他們,說要收回其房屋的所有權證書,被他們嚴詞拒絕。來人說是縣里建景觀大道要占地,縣政府要求誰經手辦理的產權證由誰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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