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作為房地產調控部際聯席會議的牽頭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已經開始督陣地方政府制定2012年的房地產價格控制目標。真正對房地產價格控制目標敏感的,是已經飽受房地產市場遇冷之苦將近一年的地方政府。而這也恰是2012年地方落實中央政府樓市調控政策的口徑所在。因此,房價控制目標勢在必行。
調控成樓市主力
2011年1月26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辦公會,研究部署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會議提出八條房地產調控的相關措施,其中第一條就是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2011)1號文件的要求,未達到年初公布房地產價格控制目標城市的所在省,要向國務院匯報并解釋未達標的原因,這個精神已經傳達給了地方政府。”2011年12月29日,住建部相關官員向記者表示。
山東、江蘇、河北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官員亦向記者證實了這一說法。他們表示,在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工作會議上,住建部部長姜偉新也對與會的地方政府分管官員傳達了這一精神,并將這項工作的截止日期劃定在了2012年1月——在龍年春節之前,未達標地方政府必須向國務院做出解釋。
未達標城市進行考核
此前,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在這次會議上,住建部已經確定了2012年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全面口徑。其中,對于2011年各地房地產價格控制目標的實現情況與房地產調控政策的落實情況的評估,是會議的重要內容。
對于未能達標的城市,住建部已經要求其所在省級政府向國務院直接說明情況,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處理”。在地方政府面對“樓市冷遇”而對調控政策落實開始躊躇之時,住建部要求地方政府制定2012年的房地產價格控制目標并進行考核,以此確保地方政府落實中央樓市調控政策的力度。
前述住建部官員告訴記者,2011年全年,全國共657個城市按要求公布了年度房價控制目標,北京市在全國率先提出“新建普通住房價格與2010年相比穩中有降”的目標;廈門、南京、成都等城市均提出新建住房價格漲幅要明顯低于全市當年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長幅度。
記者了解到,在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工作會議召開前,按照住建部的要求,地方政府已經開始對2011年穩定房價工作進行總結,并已將總結情況上報至住建部進行匯總。按照目前的工作流程,住建部將對未能完成“房地產價格控制目標”的城市名單,上報國務院。
確保調控目標不退場
在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工作會議上,姜偉新說,“從目前情況看,絕大多數地方基本實現了2011年年初制定的房價控制目標。”至于未達標城市的具體名單,在該次會議上住建部未正式公布。
中國房地產學會會長陳國強告訴記者,由于從2011年11月開始,全國主要一線城市的房地產價格下行,特別是北京等特大型城市的新建商品住房價格首次出現同比下降態勢。“不少地方政府開始有不再出臺房地產價格控制目標的想法。”
然而,要求地方政府制定并公布房地產價格控制目標實際上更多的是一種工作方式。2011年之所以要求地方政府制定公布房地產價格控制目標,實際上是落實國務院“房地產調控省級政府負總責,地市級政府負責落實”的要求,在房價控制目標的背后,所連帶的是包括限購等一系列調控手段在內的綜合性政策。
“如果不出意外,各地方政府在2012年仍然要制定并公布當年度的房地產價格控制目標。”2011年12月28日晚,一位進京參加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工作會議的城鄉建設系統官員向記者表示,在該次會議上,住建部相關負責人表達了相關的意思,“但沒有最終形成紙面文件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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