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房價是地方政府核心
“房價控制目標是能夠具體落實到中央對地方政府的考核層面的。”前述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專家稱,2011年,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監察部把穩定房價工作納入對各地督查和問責范圍,“監察部可以按照制訂、上報、公布的房地產價格控制目標進行比照,對不落實的進行問責甚至處分。”他說。
雖然對于地方政府出臺2012年城市房地產價格控制目標,前述住建部官員未予明確表態,但是他向記者表示,2011年北京市政府出臺并公布、實現的“穩中有降”目標,得到了住建部以及房地產調控部際聯席會議各組成部委主要負責人的高度認可。
2011年,國務院要求地方政府制定房價控制目標要參考三項因素——城市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目標和當地居民購房支付能力。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告訴記者,2012年的房價控制目標,依舊要根據這三項目標制定。
地方政府仍躊躇不定
記者了解到,姜偉新在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工作會議上強調,2012年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政策和住房限購措施,嚴格執行二套房認定標準,配合人民銀行、銀監會等部門,合理控制房地產信貸總規模,保持個人購房貸款均衡投放。
北京中原市場研究部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12月27日,北京年內新建住宅總套數為89421套,預計全年新建住宅簽約率在9萬套左右,同比2010年的11.1萬套下調幅度達到了18%,而同比2009年的17.9萬套下調幅度更是達到了51.7%——是限購威力的體現。
江蘇、浙江、山東等省城鄉建設廳的官員向記者表示,目前地方落實中央調控政策中最為核心的仍是“限購”政策,因為這一政策直接鎖定了市場需求的總量,從而對成交價格進行抑制。
實際上,與房地產熱點城市房價控制目標所直接連帶的,便是限購政策。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告訴記者,按照目前的情況,在有切實可行的替代性政策出臺前,限購政策退出或者放松沒有任何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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