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2011年沉重的保障房開工任務,讓一度處于灰色狀態下的自建房,堂而皇之地“陽光化”。據記者調查,鼓勵自建保障房的省份不在少數。2011年1月,陜西省出臺政策,鼓勵企事業單位無論有無自有土地,均可參與保障房建設。“建好的房子首先要解決單位職工居住問題,剩下的房子統籌分配給其他市民,產權歸建設單位所有。”陜西有關方面在政策中這樣表述道。
為完成40萬套保障房指標的“壓力”,4月下旬,山西省出臺政策,規定“允許各企事業單位利用存量土地,在依法變更為住宅用地用途后建設保障房,解決職工住房困難問題”。“給企事業單位自建保障房松綁,是加快推進保障房建設、落實保障房建設用地的一大創新舉措。”山西省住建廳保障處處長梁曉軍表示,山西自建房以一些大型廠礦企業為主。
記者注意到,兩會期間,北京住建委也曾有過類似的聲音: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利用自有國有土地建設公租房,鼓勵園區建設公租房向職工出租。不過,至今尚無具體細則出臺。即便如此,據記者了解,北京約三分之二的央企、地方國企都有自建保障住房的計劃,此前它們曾普遍集資建房或建單位福利房,尤其是有大院或者老宿舍區的機關,通過拆建或者改建宿舍以舊換新。
實際上,借保障房名義搞自建房在北京已不是秘密。此前,本報曾報道的中鐵建等央企以及清華、北大等高校,借保障房旗號搞自建房,坊間多有爭議。記者還從北京市規劃委獲悉:今后北京農民自建房必須按照規劃進行。“自建房在城郊接合部的居多,全市近4000個行政村,目前已編制完成了3955個村的村莊規劃。”北京規劃委一位官員說。
其實一直以來,保障房的概念就不清晰,是包括企業事業單位建的福利房,甚至是小產權房,還是僅僅指兩限房、經適房、廉價房、公租房、回遷房,并不明晰。根據中央對保障房的解釋,保障房包括大棚戶區改造、拆遷和可銷售的經適房、兩限房及租賃房,如廉租房、公租房。而據記者了解,各地政府列入保障房的范圍與定義不同。比如,北京市為6種,最多的地區有8到10種。
此前,住建部副部長齊驥公布2011年1000萬套保障房開工的計劃中闡明,真正意義上的保障房僅包括經適房、兩限房、棚戶區改造、廉租房和公租房。但問題是,地方的保障房統計口徑與住建部公布的相差甚遠,住建部不得不下發通知稱,9月將召集其他部門集中督察保障房的進展。“11月底前開工1000萬套的任務,有望全面實現。”齊驥稱。
保障房建設作為一項政治任務,為了不被問責,地方將各類自建房悉數列到保障房之內。這種做法讓保障房的定義遭受非議。北京中原地產三級市場部研究總監張大偉認為:“即便是完全按照住建部的口徑走,也有很多保障房并非公開配租配售。如果再出現數據注水,最終沒有多少保障房能夠到老百姓手上。”
“地方政府樂于混水摸魚,把一些不屬于保障房的數據統計在內。”顧海波說,有的地方甚至在土地上搭個架子放掛鞭炮,就統計到開工率中去。如果地方政府盲目擴大保障房的統計范圍,保障房建設很可能成為各地的數字政績,此前計劃的通過保障房建設達到調控樓市的效果,勢必會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