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城市棚戶區改造建設工程拆遷征地通告
發布時間:2012-11-13 來源:山西日報 編輯: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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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南郊區新旺鄉新民村“城市棚戶區”改造建設工程拆遷征地的通告
為了加快城市改造建設步伐,改善城鄉居民人居環境,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具備條件的南郊區新旺鄉新民村實施“城市棚戶區”改造。現將工程建設拆遷征地的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拆遷建設項目:新旺鄉新民村“城市棚戶區”改造建設工程。
二、拆遷人:南郊區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領導組。
委托拆遷人:新旺鄉人民政府。
三、項目規劃范圍:東鄰原擁軍南路,南鄰市木材二公司,西鄰京原迎賓館,北鄰規劃路北苑西路。
四、項目拆遷時間:2012年12月1日—2013年4月30日。
五、上述范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筑物、構筑物一律無償拆除,其它有證建筑按照相關的補償標準給予合理補償。
六、“城市棚戶區”改造工程要嚴格按照市政府批準的規劃實施,并留足道路和綠化用地。
七、自南郊區人民政府2008年6月3日發布《關于嚴厲查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緊急通告》之日起,任何單位、個人、村民的一切新、擴、改建行為均不予補償,造成的損失自負。
八、上述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土地所有者、使用者,要按規定日期攜帶有效證件到所屬村委會進行登記、核實、確認,并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實施強拆所發生的費用由被拆遷者承擔。
九、各有關單位、個人要顧全大局,服從“城市棚戶區”改造建設工程的需要,積極主動配合拆遷工作,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