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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了加快城市建設改造步伐,改善城鄉居民居住環境,按照大同市城市總體規劃,位于208國道西側3號地塊已依法征收,為了加快項目建設步伐,按期對該地塊開發建設,現將該地塊征收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項目征收(拆遷)范圍:
具體四至范圍為:東鄰北苑路;南鄰現狀路及四十六小學;西鄰鐵路;北鄰現狀住宅樓。
二、征收(拆遷)人: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項目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土地,由南郊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拆遷工作。電力等管線設施由產權單位遷移。
三、上述范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臨時建筑一律無償征收(拆遷);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同中央、省事業單位和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有證建筑不予補償,其他有證建筑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合理補償。
四、上述范圍內國有劃撥土地無償收回。
五、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上述范圍內嚴格禁止單位、個人的一切新、擴、改建行為,否則,造成的損失自負。
六、上述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攜有效證件,于2014年11月26日前到所在南郊區人民政府現場拆遷辦公室進行登記、核實、確認,并由其所屬單位、個人于2014年12月31日前搬遷、拆除。
七、各有關單位、個人要顧全大局,服從城市建設需要,積極主動配合征收(拆遷)工作,確保征收(拆遷)工作順利實施。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1日
(來源于:大同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