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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汾陽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汾國土資告字[2016]6號) 。
經汾陽市人民政府批準,汾陽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 掛牌 方式出讓 2(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4-33號宗地總占地面積0.1083公頃,其中B地塊占地面積0.054公頃(出讓宗地),用途為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C地塊占地面積0.0354公頃(出讓宗地),用途為公用設施用地;A地塊占地面積0.0189公頃,用途為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2014-33(B)(C)號兩宗地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企業、其它組織均可參加競買,可獨立競買也可聯合競買。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16年03月30日 至 2016年04月18日 到 汾陽市國土資源局 獲取 掛牌 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16年03月30日 至 2016年04月27日 到 汾陽市國土資源局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04月27日18時00分 。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16年04月28日10時0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在 汾陽市政府大院東樓四樓會議室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2014-33(B) 號地塊:2016年04月19日08時00分 至 2016年04月29日17時00分 ;
2014-33(C) 號地塊:2016年04月19日08時00分 至 2016年04月29日17時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各出讓地塊的空間范圍需符合城市規劃管理的有關要求;出讓范圍內的樹木、供電設施等附著物受讓方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保留的由受讓方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并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建筑物或其他設施等由受讓方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最高價者且不低于底價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競買人自行勘察現場。
(四)2014-33(B)、2014-33(C)號二宗地除交納成交價款外,競買人需提供《社保基金專用票據》,還需交納耕地開墾費、耕地占用稅、契稅、印花稅、交易服務費。
(五)有關地質災害防治由競得人負責。
(六)本次掛牌不接受電話、郵寄及口頭申請。
(七)周六、日,節假日照常工作。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汾陽市永和大街
聯 系 人:趙女士 任先生
聯系電話:0358-7336597
開戶單位:汾陽市國土資源交易事務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汾陽市支行
銀行帳號:146717930737
汾陽市國土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