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國土資告字[2011]16號
經拜泉縣人民政府批準,拜泉縣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
宗地編號: 2701000宗地面積: 3166.69平方米宗地坐落: 拜泉縣愛農糧庫
出讓年限: 40年容積率: ≥1.733建筑密度(%):
綠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倉儲用地
投資強度: 萬元/公頃保證金: 11萬元
起始價: 53.327萬元加價幅度: 2萬元
掛牌開始時間: 2011年12月31日08時00分掛牌截止時間: 2012年01月09日16時00分
備注: 商業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其他用地50年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競買者須到縣建設局進行資格審查。競買人憑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明,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到縣國土資源局辦理競買手續,并交付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須在2012年1月9日16時前匯至指定帳戶。競買保證金帳戶名稱:拜泉縣國庫集中支付中心。
開戶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拜泉支行
帳 號:23001628150050001391
競買手續辦理地點:拜泉縣土地礦業權儲備交易中心
聯系人:王德潤
電 話:0452-7322787轉8255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1年12月11日至2011年12月30日到拜泉縣國土資源局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2011年12月11日至2011年12月30日到拜泉縣國土資源局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01月09日16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2年01月09日16時0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拜泉縣國土資源局 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2701000 號地塊:2011年12月31日08時00分至2012年01月09日16時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一)本次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采用以競買人遞交報價單的方式報價,競價階梯為每次報價遞增人民幣2萬元整或以2萬整數遞增。
(二)在掛牌截止時間有兩個以上競買人要求繼續報價時,由出讓人組織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成交價款以《成交確認書》為準。
(三)該地段拆遷平整由縣拆遷辦公室牽頭并組織實施,并負責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拆遷范圍依據規劃控詳圖(土地使用現狀拆遷范圍圖)實際界定進行,涉及拆遷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問題或糾紛,由中標單位(受讓人)負責解決。
(四)土地成交價款為土地出讓金,不含契稅、基礎設施配套費(扣除棚戶區改造回遷安置用房面積)及辦理土地登記涉及的測繪費、登記費、證書費、等相關稅費,其他稅費在土地使用權成交后由競得人按照規定另行支付。#p#副標題#e#
(五)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實際建設的建筑面積超出出讓合同約定條件中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建筑面積部分,須按土地出讓成交時的樓面地價的100%補交土地出讓金。建筑實際建設的建筑面積以縣建設局核定的建筑面積為準,不交足土地出讓金的,不予發放《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六)出讓成交,競得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需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到縣發展計劃局、規劃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持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到國土部門申請領取《建設用地批準書》。
(七)本次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的競買須知、土地使用條件等有關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掛牌出讓文件》。競買申請人應到拜泉縣土地礦業權儲備交易中心獲取掛牌文件。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拜泉縣政府街126號
聯系電話:0452-7322787-8255
開戶單位:拜泉縣國庫集中支付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拜泉支行
銀行帳號:23001628150050001391
拜泉縣國土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