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土告字[2011]第29號
經資興市人民政府批準,資興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
宗地編號: z-11-37宗地面積: 17290.1平方米宗地坐落: 江北工業園東江西路旁
出讓年限: 50年容積率: ≥1建筑密度(%): ≥35
綠化率(%): 建筑限高(米): ≤35土地用途: 工業用地
投資強度: 1470萬元/公頃保證金: 326萬元
現狀土地條件:
起始價: 326萬元加價幅度: 10萬元
掛牌開始時間: 2011年11月12日08時00分掛牌截止時間: 2011年11月21日17時00分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1年10月21日至2011年11月19日到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2011年11月12日至2011年11月19日到資興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11月20日17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1年11月21日17時0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資興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z-11-37 號地塊:2011年11月12日08時00分至2011年11月21日17時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供地條件以現狀為準,地下空間部分不屬于此次出讓范圍。
(三)該出讓宗地主要用于首飾加工及標準廠房建設,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該出讓宗地總用地面積的7%,嚴禁在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四)成交確定競得人后:①競得人應當場與掛牌人簽訂成交確認書;②競得人必須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③競得人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或逾期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視為違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保留追償其他損失的權利;
(五)競得人因項目施工引發的地質災害由競得人負責治理;
(六)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內繳清全部土地價款和有關稅費;
(七)未盡事宜詳見競買須知和相關文件資料。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資興市晉寧路455號
聯 系 人:陳靜
聯系電話:0735-3326108
開戶單位:資興市會計核算中心
開戶銀行:資興浦發村鎮銀行營業部
銀行帳號:14010154900000058
資興市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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