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地產政策出現不一致的現象,也就是我們日常所言的一條腿走路,保障房多年缺課,而商品房由于內在利益的驅動,出現了“黃金時代”。
房改發生在1998年,當年的背景是東南亞金融危機,當時出臺的背書房改的綱領性文件,基調為政府向城市中低收入居民提供負擔得起的經濟實用房。這里所謂的中低收入者,應該指的是0%—80%的城市居民。但2003年的房地產政策就有方向性的轉變,“要逐步實現多數家庭購買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同時,根據當地情況,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應對象的具體收入線標準和范圍。”政策的轉向導致地方熱衷于將原來無價的土地資源變現,從而形成了土地財政的驅動模式。當初設計的商品房獲利來建保障房的想法,并沒有實現,地方政府長期熱衷于資源財富化,即使是有一些經濟適用房,也被內部消化。
由于土地資源的壟斷供應,土地出讓的實際掌控者往往傾向于高價供應土地,于是,土地成本一再走高,從一線城市的寸土寸金,到現在四線城市也是寸土寸金,各地地王不斷。正是基于此,中國樓市出現了單邊上揚的局面,有的開發企業,采取蝸牛戰略,即等待土地價值升值的方式,獲取巨額利潤。另外,由于貨幣超額供應,水漲船高在價格上更是表現為“只漲不跌”。在這種情況下,更多的城市居民,往往傾家蕩產也買不起房。特別是前期踏空者,或者是剛剛畢業的大學生,甚至工作過一段時間的白領階層。如果說城市原住居民尚有拆遷分房之類的措施,公務員還有一些隱蔽的辦法來低價獲得住房,那么,更多的新居民往往就成了夾心層。如果夾心層太厚,那就十分的不公和危險。
因此,我們龐大的保障房建設計劃完成之后,還需要更多的細分條例來規范分配的正義。如果保障房傾向于公務員,或者像經濟適用房那樣,變成了官員私家別院,或者是謀求私利和權力尋租的工具,那么,就算將大量的保障房之課程補上,又該如何呢?沒有正義的供給,可能會產生更多的問題。
特別是保障房建設,雖然名為公共福利的一部分,但是,畢竟也只是一些群體獲益。通過企業債融資的方式,為保障房建設打開綠燈,這樣大興土木的做法,往往不是通過市場的效率配置實現的,其中運行著權力老大的配置邏輯,可能會對整個資源扭曲,產生更壞的影響。甚至會威脅整個金融安全,也可能成為貨幣超發的一個確證而已。因此,對于通過企業債融資方式,為保障房建設提供資金,我們有保留意見。
對于保障房的形式,我們更多的傾向是建設公租房。實際上,在城市中,真正的住房困難群體就是新市民,即那些大學生和外來務工者。他們大多成為調控的犧牲品,因為每次調控都將房價和房租推高到他們可以承受的范圍之外。還有一些學者稱,在一線城市買不起房子,為什么不到家鄉買,這種說法貌似有理,實際上更多的是一種偏見,畢竟國家將資源傾向于這些大城市,中小城市工作機會少。所以,這些貌似有道理的辯稱,往往是故意的偏見和強詞奪理。不能產生任何有意義的指導,很少具有可行性。不過,如果在中小城市能夠找到工作的話,那么,這種選擇還是不錯的。
因此,我們主張多建設公租房,不是給他們特權讓他們住,或者輸送利益,只是以穩定的方式出租給他們,這樣,他們免于被房東強勢漲房租和隨時驅逐的威脅,這樣,我們就能夠培養一種即使不買房,也能獲得穩定的居住生活條件。如此,更多的人也不會傾家蕩產地持有房屋,而是將財富用于消費、教育、發展等更多的選項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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