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風險大 大同樓盤沒有預售證會有哪些樓盤風險
發布時間:2015-05-23 來源:0352房網 編輯:小墨
摘要:自5月18日“
大同市
房產管理局關于
大同市無預售許可證
樓盤的公告”后,很多
購房者心理蒙上一層陰影:買吧,又怕有麻煩,不買吧,又放心不下。如果買了這種無
銷售許可證的房子會有什么風險呢?
預售許可證是五證的最后一關,前面四證都全了,
房地產管理部門才會發《
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所以,只要沒有預售許可證,就能說明這房子是五證不全的。商品房預售時,房子通常還在
建設中,
開發商尚未取得房屋大產證也就是所謂的大紅本,
買房人不能及時辦理產權登記和過戶,而
銀行的
住房按揭
貸款是用交易房產的產權做抵押。預售商品房在產權還屬于開發商時就能貸款,一般情況下是因為銀行確認了房子有預售許可證,判斷買房人未來取得產權沒有明顯問題,同時要求開發商提供階段性的擔保責任,才給購買這個樓盤的買房人辦理按揭貸款。風險是什么?銷售的房子如果五證不齊全,不但辦不出產權證,連簽訂的預售合同都無效。
一手房實行網上合同備案操作,五證不全的房子即使買房人付了錢、簽了預售合同,也不能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做網上合同備案登記。萬一開發商又把這房子賣給別人,糾紛就來了。另外,如果開發商最終辦不齊五證,買房人就不可能得到房子產權。
有的開發商即便取得預售許可證,從
交房到開發商拿到大產證、給買房人辦小產證還有一段很長的時間。開發商為了避免在交房時間上違約,會先和買房人辦理交房,但無法出具房屋交接書。等到各項驗收通過,開發商取得大產證后,才能再給買房人辦小產證。在這個時間段里,如果原買房人憑預售合同就把房子轉賣給別人,但因為是期房無法辦理轉讓備案登記,原買房人又在獲得房子產權后迅速賣給第三個人并辦理了產權過戶,法院會以產權登記的效力更高、交易有效為由,判定產權歸善意第三方。沒有辦理產權過戶的就只能向賣方要求歸還房款。如果期間有債務存在,又有了上面的抵押的狀況發生,協議約束不到善意第三方,而且約束買家也只是主張求償,無法保證房子最后還是到你手上。
降低低風險控制方法:
1、開發商能對情況做出明確解釋并承諾將來能辦理的,一位從事多年房地產行業的律師建議盡量落實到合同里,要求開發商在補充條款中承諾:因為什么原因,現在不能辦理產權證,承諾在什么時間之內辦好,如果到期仍然辦不出來,退還所有款項。買房人付款時也不能付全款,要先付一部分,留一筆尾款到最后辦理產權證時再付清。如果開發商的解釋不能讓人信服,或者拒絕在合同中承諾,最好不要買。
2、已經預售的房子,在交易中心網站只能查到是否已售,查不到買房人備案的詳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