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推進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為后置審批
發布時間:2014-09-15 來源:大同日報 編輯:木子
摘要:日前從大同市工商局獲悉,根據國家工商總局通知精神,大同市從9月1日起,在大同市范圍內推進國務院確定的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即實行“先照后證”,此項改革使得市場主體進入市場更為便利。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取消和
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再次取消和下放45項行政審批事項,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將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根據《國務院決定改為后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這31個項目包括: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煤炭開采審批、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許可、獸藥生產許可證核發、設立內資演出經紀機構審批、外商
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等,涉及教育、文化、衛生、旅游等多個行業和領域。
大同市工商局企業注冊登記管理科負責人介紹說, 對于此次公布的改為后置審批的事項,經營者可直接向工商部門申請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后,持營業執照和有關材料向相關主管部門申請許可,取得相關許可文件、證件后即可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