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款時“存單變保單”成頑疾 市民存款需謹慎
發布時間:2015-04-15 來源:0352房網 編輯:阿紫
摘要:目前仍有
銀行違規允許保險
銷售人員駐點銷售,
大同市消協提醒不要輕信口頭承諾
近年來,消費者在銀行存款時被誤導購買保險(儲蓄型保險)的報道屢屢見諸于報端和網絡,“存單變保單”已成頑疾。近日,本報新聞熱線也多次接到讀者相關爆料。市消協通過投訴分析發現,被誤導購買保險的消費者主要為老年人,缺乏警惕性和理解能力不強是被誤導的主要原因。
大同市消協工作人員在處理投訴過程中發現,令行不禁,銀行違規,銷售誤導是造成“存單變保單”問題的主因。早在2010年11月,銀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要求禁止保險從業人員在銀行駐點銷售。但目前仍有銀行違規允許保險銷售人員駐點銷售,這就為銀保銷售誤導行為提供了條件。在銷售時,銀行或保險工作人員只向消費者說明收益,對中途退保遭受的損失盡量回避,甚至將保險與國債、基金等進行片面比較,使消費者認為購買保險收益最大且無風險。有的銷售人員宣稱保險(儲蓄型保險)即是儲蓄,并不告知消費者諸如連續存款、提款年限、中途退保風險等問題,使其誤認為“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儲蓄。對保單及合同中提到的猶豫期規定、保單現金價值、賬單管理費、風險管理費等專業術語未向消費者詳盡通俗說明,條款專業性強,消費者理解不到位。尤其是老年人出于對銀行的信任,缺乏警惕性和理解能力不強是被誤導的主因。由于銷售人員是口頭承諾,消費者發現問題投訴時往往在一兩年之后,舉證困難,證據不足導致“存單變保單”的問題難以解決。
為此,大同市消協提醒廣大市民,銀行存款即是儲蓄,其主要目的是獲得利息收入,而保險的主要目的是應對各種事故的經濟損失。儲蓄型保險是保險公司設計的一種把保險功能和儲蓄功能相結合,如目前常見的兩全壽險、養老金、教育金保險。除了基本的保障功能外,還有儲蓄功能,如果在保險期內不出事,在約定時間,保險公司會返還一筆錢給保險收益人,就與銀行的零存整取相類似,但其實質仍是保險,保障功能是作用首位。
大同市消協建議職能部門要加強監管,促進
政策落實,對銷售銀保產品的違規行為采取高壓政策;保險公司要細化銀保產品合同,明示風險、收益和雙方權利義務,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同時,消費者在存款或辦理保險業務時要充分了解相關條款,對高收益宣傳保持警惕,如發現受到誤導要及時維權。(來源于:大同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