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知識普及之各小區車位情況應向業主公開
發布時間:2015-09-08 來源:0352房網 編輯:YEW雯
摘要:對于建筑區劃內
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處分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況,在業主請求公布、查閱時,應當向業主公開,法院對此應予支持。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10月1日起施行。
司法解釋規定,業主請求公布、查閱相關情況和資料時,應當向業主公開,法院應予支持的包括: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物業服務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況;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處分情況。
司法解釋還明確,可認定為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包括: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損害房屋承重結構,損害或者違章使用電力、燃氣、消防設施,在建筑物內放置危險、放射性物品等;違章加建、改建,侵占、挖掘公共通道、道路、場地或者其他共有部分;違反規定進行房屋裝飾
裝修。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業主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