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力公司:住宅改為商用 采暖標準按商用收取
發布時間:2015-10-09 來源:大同晚報 編輯:古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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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日前到銀行繳納今冬明春的采暖費時,被告知欠費1000多元,由于不結清欠費無法繳費。”這是市民李女士昨日反映的事。
據李女士講,她7日到銀行繳納今冬明春的采暖費,竟被告知還欠有1000多元的采暖費,由于不結清欠費,無法繳費,這讓她一頭霧水,“去年自己繳費的發票還在,怎么會欠費了呢?”當記者詢問李女士該房屋是自住還是另有他用,李女士稱該房子位于一層,已出租給他人使用。記者進一步詢問得知,租戶利用李女士的房屋開辦了棋牌室,李女士也知情。就此,李女士的采暖費欠費疑問解開,原來李女士的房屋已屬于明顯的“住改商”,采暖費繳費標準即按商用來收取,由此便產生了欠費。弄明白了這一情況,李女士稱只好自己去找租戶解決采暖費差價一事了。
當日,相關媒體從市熱力公司了解到,近年來,該公司不斷加大力度,各分公司對轄區內的住宅區掌握一手資料,巡視中一旦發現有“住改商”現象,就會對所涉的房屋進行及時錄入,屆時收取的采暖費標準就會由住宅變為商用。像李女士這樣的用戶,去年繳費后被查出住宅已改為商用,就會由此產生相應的差價。為此,本報提醒廣大市民,出租房屋后千萬不能對房屋的用途不聞不問,以免對方改變了房屋的使用性質,從而給自己正常使用、繳費等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