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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買二手房時,購房者覺得拿到房本就踏實了。這位王女士的經歷還給大家伙提了個醒:要注意前房東戶口是否遷出,以免日后惹麻煩。
10年前,家住柳航里社區的王女士購買了一套二手房,并且辦理了房屋交易手續,拿到了房產證。近日,王女士在轄區派出所辦理戶籍遷入時發現,原房主的戶籍仍掛在該房屋名下。由于聯系不上原房主及其家人,王女士只好求助居委會、社區民警,希望對方盡快辦理戶籍遷移手續。
王女士講,當年,她通過房屋中介購買了柳航里小區一套樓房,一直居住至今。本月8日,她去南關派出所辦理戶籍遷入手續,戶籍民警告訴她“原房主的戶籍仍然掛在這套房子名下”。按戶籍年齡顯示,原房主今年年近九十。因聯系不上本人及其子女,只能將原房主的戶籍先掛在戶主王女士名下,關系為“其他親屬關系”。王女士認為,事實上她與原房主沒有任何關系,按照戶籍制度規定,不是直系親屬不存在掛靠戶,因此,她希望社區證明或轄區派出另行處理。
事后,經柳航里社區及南關派出所戶籍民警、社區民警多方走訪、調查,15日,終于聯系上了原房主的兒子。對方稱母親已過世多年,子女們忙于工作沒有及時去派出所銷戶,將于近日去辦理銷戶手續。
就此,南關派出所戶籍民警表示,按照戶籍制度相關規定,只要社區居民持房屋權屬證等相關手續,并經過社區民警審核后,便可按房屋所在地辦理戶籍登記。同時,民警也提醒社區居民,在購買二手房時,一定要核實房屋名下是否有他人的戶口,如果有,盡量讓對方先遷走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溫馨提示
在購買二手房過程中前房東沒來得及遷出戶口該怎么辦?山西云岡律師事務所劉琨律師建議:購房者在簽房屋買賣合同時,就明確約定前房東戶口遷出時間,以及不按時遷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免日后惹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