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城區婚姻登記處“不再提供婚姻狀況證明”
發布時間:2015-11-02 來源:大同晚報 編輯:郭瑞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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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同市城區婚姻登記處不再提供“婚姻狀況證明”,各部門應盡快出臺相應細則。
“雖然我們通過媒體等多種渠道告知市民,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我處不再提供(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但是每天還有一些市民來開證明,甚至有的還是在外地工作、生活的本地人,希望以前需要出具這個證明的各部門應做好銜接工作,盡快出臺相應細則,使這項簡政放權的規定真正惠及市民。”昨日,城區婚姻登記處有關負責人致電相關媒體如是說。
據城區婚姻登記處有關負責人介紹,他們是在今年9月接到民政部、省民政廳有關文件,文件要求今后除有明確法律法規規定,市民在辦理出國、貸款等事項時,民政部門將不再提供(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因而,該處按照文件精神,停止向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這位負責人說,從近一段時間來看,一項新的規定出臺后,還需要相關部門出臺相應的細則規定,做好新規定的銜接工作,避免讓市民出現“民政部門不給開,對方又需要”的困惑局面。
此外,相關媒體在采訪中還了解到,其實新的規定一出來,就有很多地市出臺了相應辦法。比如,成都辦房貸將婚姻登記證明由個人聲明代替,在辦理契稅時簽承諾書即可;貴州在貸款、購房、出國等需要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核對婚姻登記信息的,將由需要的相關部門與民政部門通過公函往來、郵件核對等方式進行核查等等。希望我市一些用證部門能夠借鑒這些做法,讓市民真正體會到不跑路、少跑路的惠民規定所帶來的便捷,而不是出現沒地方跑的尷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