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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完善古城周邊道路交通,市政府決定改造平城街中段、北都街中段道路,并對平城街中段、北都街中段道路土地房屋征收,以下是大同市政府的征收通告。
為完善古城周邊道路交通,市政府決定改造平城街中段、北都街中段道路,現將征地、房屋征收等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道路名稱及土地房屋征收范圍(2項)
1、平城街中段。魏都大道東二路至北苑路(原黃花街),全長1.2公里,紅線寬度50米;
2、北都街中段。樓房巷至福康巷,全長1.1公里,紅線寬度50米;
三、征地、房屋征收(拆遷)部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工程建設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苗木和集體土地,由所屬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實施征地、房屋征收(拆遷)工作。
電力等管線設施由產權單位負責遷移。
四、上述范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臨時建筑一律無償拆除;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同中央、省事業單位和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有證建筑不予補償,其他有證建筑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
五、上述范圍內國有劃撥土地無償回收;已出讓土地尚未開發的,按國家有關規定依法收回;農村集體土地,道路占用的按市政道路征地標準征用,綠化用地按有關規定辦理。
六、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上述范圍內嚴格禁止任何單位、個人、村民的一切新、擴、改建行為,否則,造成的損失自負。
七、房屋征收部門要盡快制定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八、上述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苗木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攜有效證件,于2016年6月3日前到所在區人民政府設立的房屋征收辦公室進行登記、核實、確認,征收部門完成征收、拆除。
九、各有關單位、個人要顧全大局,服從城市建設需要,積極主動配合,確保道路建設工程順利實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