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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市再次提高城鄉(xiāng)低保標準。其中,城市低保標準比上年提高20元/月/人;農村低保標準南郊區(qū)、新榮區(qū)、左云縣比上年提高33元/月/人;大同縣、靈丘縣、渾源縣、廣靈縣、天鎮(zhèn)縣、陽高縣比上年提高23元/月/人。新標準從2018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城鄉(xiāng)低保就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政府對家庭生活年人均收入低于當?shù)刈畹蜕畋U蠘藴实某青l(xiāng)居民實行救助的制度。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別于2002年和2006年開始實施。期間,城鄉(xiāng)低保工作機制不斷完善,保障范圍不斷擴大,保障水平不斷提高,做到了動態(tài)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全面構筑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以五保供養(yǎng)、醫(yī)療救助、災害救助為主要內容,以臨時救助為補充,城鄉(xiāng)一體的社會救助體系。從去年起,還實現(xiàn)了農村低保線、扶貧線兩線合一。

低保上調示意圖
此次提標后,我市的城市低保標準分別為:城區(qū)、礦區(qū)、南郊區(qū)、開發(fā)區(qū)、大同縣509元/月/人,新榮區(qū)497元/月/人,左云縣、靈丘縣447元/月/人,渾源縣419元/月/人,廣靈縣416元/月/人,天鎮(zhèn)縣415元/月/人,陽高縣398元/月/人;農村低保標準分別為:大同縣、靈丘縣、渾源縣、廣靈縣、天鎮(zhèn)縣、陽高縣3630元/年/人;南郊區(qū)、新榮區(qū)、左云縣3750元/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