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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同市民們注意啦,大同市新建南路等街道范圍內即將開展棚戶區改造計劃,快來跟著小編看看詳細情況吧!
大同市人民政府關于城區新建南路等街道范圍內危樓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的通告
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市政府決定實施大同市城區新建南路等街道范圍內危樓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新建南路街道迎賓路社區迎賓街17號院1號樓、2號樓、甲1號樓;北關街道白泊洼社區新建北路26號院二商局家屬樓、操場城西街社區白泊洼東街11號樓;南關街道紅旗里社區鑄管廠家屬樓及附屬、公建。
二、征收時間
征收時間:從2018年6月2日起至2018年6月31日止搬遷辦理征收手續的給予搬遷時間獎勵。
上述征收范圍方案公布時間: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6月1日。
征收時間按屬地政府房屋征收部門下發的通知書為準。
三、征收方式:
依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大同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若干規定》同政發〔2011〕43號、《關于加快城市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的指導意見》(同政發[2016]88號)、以及市政府和市房管局的相關文件精神,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被征收人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產權調換。
選擇政府提供房源進行產權調換的被征收人,依照排號順序,依次進行安置。
四、城區人民政府負責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五、征收范圍公告后,有關單位和個人對征收范圍內的房屋和土地,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1)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房屋;
(2)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賃房屋。
六、計戶依據: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權人)以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合同等有效房證,按房證面積計算。無房屋面積的以財政評審中心實際測量為準。
對部分產權無法確認的房屋,由城區政府牽頭,會同紀檢、審計、評審中心、房管、國資委等相關部門共同組織認定。
住戶持房屋有效證件及房屋有關權利人到房屋征收現場辦公地點進行登記。
七、上述范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臨時建筑一律無償拆除,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同中央、省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有證建筑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有證建筑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
八、在法定期限內未搬遷的,將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九、在法定期限內可對本通告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十、各單位、個人要顧全大局,服從城市建設的需要,積極主動配合,確保大同市城區新建南路等街道范圍內危樓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工作順利實施。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