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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大同市政府對位于御東永固街南側、天祥街北側地塊實施依法征收,以下是征收(拆遷)通告的具體內容:
大同市人民政府關于御東永固街南側、天祥街北側出讓地塊征收(拆遷)通告
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市政府對位于御東永固街南側、天祥街北側地塊實施依法征收,為了加快項目建設步伐,按期對上述地塊進行開發建設,現將上述地塊項目用地征收(拆遷)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項目征收(拆遷)范圍:
1.永固街南側地塊四至范圍為:東鄰永安路;南鄰現狀建筑;西鄰鴻儒小區;北鄰永固街。
2.天祥街北側地塊四至范圍為:東鄰永安路;南鄰天祥街;西鄰消防站;北鄰現狀建筑。
二、征收(拆遷)人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項目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由平城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征收補償(拆遷)工作。通信、電力、燃氣、熱力、自來水管線等設施由產權單位遷移。
三、上述范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臨時建筑一律無償征收(拆除)。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同中央、省事業單位和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建筑物不予補償,其他有證建筑按照相關的補償標準給予合理補償。
四、上述范圍內所有國有土地無償收回。
五、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上述范圍內嚴禁各單位、個人的一切新、擴、改建行為,否則造成的損失自負。
六、上述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苗木、墳及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攜有效證件于2018年11月15日至25日到所在平城區政府現場拆遷辦公室進行登記、核實、確認,并由所屬單位、個人于2018年12月30日前搬遷、拆除。
七、各有關單位、個人要顧全大局,服從城市建設的需要,積極主動配合土地征收(拆遷)工作,確保土地征收(拆遷)工作順利實施。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