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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同,歷史上中國北方比較有影響力的大城市之一,經過數年的改變大同實現了華麗的變身,從“煤都黑”到“大同藍”,為了進一步提升大同市的空氣質量,政府特作出以下通告。

(圖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作者所有)
為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進一步改善本市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市政府決定在市建成區部分區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劃定區域
東邊:北環路(北環橋)與文瀛北路交叉路口→向東南至大同高速御東口→向西南沿天淵路至市委黨校→經熱力公司至春暉路與開源街交叉路口。
南邊:開源街與春暉路交叉路口→向西沿開源街至南環西路交叉路口。
西邊:南環西路與慶新路交叉路口→向西北沿慶新路至云岡路交叉路口→向東北沿北環路至上皇莊村交叉路口。
北邊:北環路與上皇莊村交叉路口→沿北環路至陳莊村交叉路口→經陳莊村、新華后街至御河西路交叉路口→沿御河西路至北環路(北環橋)交叉路口。
二、非道路移動機械定義
是指用于非道路上,裝配有發動機的移動機械、可運輸的工業設備及不以道路客運或貨運為目的的車輛,主要包括:裝載機、推土機、挖掘機、鏟車、壓路機、瀝青攤鋪機、叉車、旋挖機、混凝土輸送泵等。
三、禁用標準
國I及以下(2009年10月1日前生產)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在市區劃定區域內使用。
四、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五、應急搶險工程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六、本通告自2018年12月1日起實行。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