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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2016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促進通用航空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來,通用航空產業逐步上升為國家戰略。2017年國務院發布《關于支持山西省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的意見(國發[2017]42號)》,提出鼓勵山西省實施產業轉型升級行動,大力支持山西省加快推進航空測繪、通用航空、航空儀表等航空航天產業發展。2019年2月,山西省獲批為國家第二個通用航空業發展示范省,通用航空產業成為山西省推動資源型轉型的重要抓手。山西省委省政府明確指示,大同市要在全省通用航空產業發展中扮演排頭兵的角色。

在此背景下,大同市城鄉規劃局開發區分局組織編制了《大同經濟技術開發區起步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現已完成通航產業園及土林片區規劃草案,擬于近期履行法定報批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山西省城鄉規劃條例》和《大同市城鄉規劃條例》的規定,現將《大同經濟技術開發區起步區控制性詳細規劃》通航產業園及土林片區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期為30日,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積極參與,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一、規劃范圍
通航產業園是大同經濟技術開發區(擴區)中五大園區之一,土林片區屬于土林自然風情主題公園區中土林陽光小鎮所在地,兩區位置相鄰,本次控規為保障基礎設施的集約建設,統籌考慮,統一規劃,將兩區合并為通航產業園及土林片區,合并后規劃面積為2079.46 公頃(通航1588.5公頃,土林為490.96公頃)。整個規劃范圍西至御河東路,東至土林規劃道路,南至通航機場南側規劃路,北至京大高速南側規劃路。

二、功能定位與規模
1、功能定位
國際先進、國內一流的通航產業綜合示范區
新能源汽車為主導的高端制造基地
產城融合生態宜居的魅力家園
2、發展規模
規劃總用地面積為2079.46公頃,其中城市建設用地(不包含水域)為1634.26公頃

三、空間布局方案
1、空間結構
規劃形成“一核三片、三軸三點”的空間結構。
一核:通航服務核,圍繞通航機場跑道,提供多重通用航空服務功能,包括航空會展、航油服務、固定基地運營商(FBO)和航空器維修、維護和保養(MRO)等。
三片:通航產業片區、先進制造產業片區、土林宜居片區三大片區。其中通航產業片區、土林宜居片區根據實際功能劃分為規模不等的小功能區。通航產業片區包括飛行小鎮、通航核心區、通航制造區、通航綜合配套區、通航科研孵化區、備用發展區;土林宜居片區包括土林生態宜居社區、土林綜合配套服務區、土林康養示范區、土林生態涵養區;先進制造產業區是以正道汽車為帶動,匯集先進制造企業的多元化、現代化、智能化于一體的先進制造區。
三軸:產業發展軸,綜合服務軸,生態宜居軸。
三點:三個片區級服務節點,滿足各片區交往、服務功能。

2、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規劃居住用地總面積235.64公頃,占用地總面積的14.42%。規劃3大居住板塊,為通航西板塊、通航東板塊、土林板塊。
(2)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規劃行政辦公用地面積為2.75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比例為0.17%;規劃文化設施用地的面積為9.01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比例為0.55%;規劃文化設施用地的面積為9.01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比例為0.55%;規劃教育科研用地規模為112.75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6.9%;規劃體育用地面積為3.6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比例為0.22%;規劃醫療衛生用地面積為8.66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比例為0.53%;規劃社會福利用地面積為3.46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比例為0.21%。

(3)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
規劃設置兩處通航服務中心,分別位于通航機場兩側;設置兩處綜合服務中心,分別位于通航機場東側、土林片區。規劃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的面積為109.27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比例為6.69%。
(4)工業用地
規劃工業用地面積為743.83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比例為45.51%。
(5)綠地與廣場用地
規劃綠地與廣場用地面積為174.79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10.68%。其中包括公園綠地6.47公頃、防護綠地168.14公頃。另外規劃范圍內農林用地面積為303.89公頃
3、道路交通系統規劃
規劃道路與交通設施總面積225.21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面積比例為13.78%。
快速路:拓寬御河東路及同渾公路為50m斷面,增強快速路通行和運輸能力。
為加強規劃區與中心城區、規劃區內部的交通聯系,規劃形成“六橫八縱”的主干路網體系和“八橫九縱”次干路網體系,在此基礎上,通過支路對規劃道路骨架進行有效補充,保證開發區道路系統的安全和通暢。
同時結合非機動車道、周邊水系和農田等自然景觀設置 “兩橫兩縱、一環多連接”的自行車慢行系統。
4、綠地系統規劃
規劃依托大的山水格局,疏通現狀河道水系,聯通區內綠化,形成“一軸三廊多帶、三片五點”的網絡化、系統化的綠化體系。

四、建設開發控制:
通航產業園及土林片區建設開發控制指標主要是根據《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國土資發〔2008〕24號]、《大同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14)及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要求確定。
(1)開發強度
工業用地容積率下限控制,在1.0以上,其他用地均為上限控制。
居住建筑開發以多層Ⅰ、多層Ⅱ為主,低層為輔,體現多樣性。建筑容積率控制在1.4-1.7之間。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等建筑以多層建筑為主,高層、低層為輔。行政辦公用地容積率在2.0-3.5之間;文化設施用地容積率在2.5以下;教育科研用地建筑容積率控制在0.9-1.5之間;體育用地在2.0以下;醫療衛生用地在2.5以下。
商業用地建筑容積率控制在1-4.5之間;商務用地控制在3.0以下;娛樂康體用地在1.5-2.5之間;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在0.5以下。
(2)建筑密度(工業用地建筑密度應以建筑系數核算)
工業用地建筑系數下限控制,在45%以上,其他用地均為上限控制。
居住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內。
行政辦公用地控制在35%以內,文化設施用地控制在35%以內;教育科研用地控制在30%以內;體育用地控制在30%以內;醫療衛生用地控制在30%以內。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建筑密度不超過45%,市政設施用地和交通設施用地不超過25%。

(3)綠地率
工業用地綠地率為上限控制,在20%以上,其他用地均為下限控制;居住用地綠地率低限控制在35%;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低限控制在35%;商業服務業設施低限控制在20—30%,市政設施用地和交通設施用地低限控制在35-40%。
(4)建筑后退紅線
退紅線:建筑高度小于24米(含)時,退道路紅線最小距離為10米;建筑高度大于24米部分退道路紅線最小距離為20米。
退綠線:不含商業功能的退城市綠線最小距離為6米;含商業功能的退城市綠線最小距離為12米。
其他退界參照《大同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14)執行。
(5)機動車出入口控制
地塊機動車出入口不宜設在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上,開設在主干路上的機動車出入口,距離交叉口不應小于70米,次干路上設口距離交叉口不應小于50米,支路上設口距離交叉口不應小于30米,機動車停車場出入口不應設在城市主干路一側,并應遠離道路交叉口。
(6)建筑高度與天際線
55m以下:重要商業地段、核心建筑。
36m以下:居住區、城市核心區與工業區過渡地帶。
24m以下:工業用地、教育科研用地。
12m以下:機場跑道周邊及其他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市政設施用地。
地塊內建筑高度按機場控高要求分區控制,詳見通航機場控高圖。

(7)街道界面與貼線率管控
連續性界面:通過設置連續性裙房營造親人活力的生活氛圍,底層裙房緊貼建筑后退紅線,底層設計為連續性雨篷或騎樓,塔樓退讓裙房邊線。裙房最底層功能一般為商業零售,上部可有辦公,該類型界面用于慢性活動較為集中、以商業服務為主要功能的街道段落,建筑貼線率為0.7-1.0。
街墻式界面:不設裙房,以簡潔大尺度的建筑體量和連續界面界定街道空間,建筑緊貼建筑后退紅線,樓房與裙房一般無明顯區別,建筑簡潔、層次清晰。街墻式界面用于工業園區、科研或居住為主要功能的道路,建筑貼線率為0.5-0.7。
非連續性界面:建筑界面有較多斷開。建筑可以自由退讓、斷開,連續的建筑墻面線不宜過長,從而有利于開敞空間的相互滲透。用于慢行活動相對較少、以科研和居住為主要功能的道路,貼線率為0.3-0.5。
特殊界面:指的是建筑界面無須遵循規定,以凸顯其重要性和特殊性,用于標志性建筑地塊,不必遵守貼線率的要求。

(8)海綿城市管控指標
居住用地:下沉式綠地率35%—40%,透水鋪裝率40%—45%,綠色屋頂率5%—8%。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下沉式綠地率35%—40%,透水鋪裝率40%—50%,綠色屋頂率5%—8%。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下沉式綠地率35%—40%,透水鋪裝率40%—45%,綠色屋頂率8%—10%。
交通設施用地:下沉式綠地率30%—35%,透水鋪裝率30%—40%。
公用設施用地:下沉式綠地率30%—35%,透水鋪裝率30%—40%。
綠地:下沉式綠地率50%—60%,透水鋪裝率40%—60%。
五、公示圖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