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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疫情期間,不少企、事業單位的員工公積金繳存受到了影響,根據實際情況,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相關通知,具體情況如下:
《關于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繳存企業、繳存職工: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號),進一步減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和職工負擔,現就加強住房公積金政策支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9年12月以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按規定申請緩繳2020年1月至6月的住房公積金。
二、職工所在企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未及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不影響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于2020年6月30日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2020年1月至職工申請貸款之月視為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可將2019年12月及以前的正常繳存月份合并計算連續繳存時間。
三、對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工作者、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隔離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職工,在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
四、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職工市場租房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延期至本年內辦理,提取額度按照我市現行政策執行。
五、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