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大同市人民政府批準,位于御河東路東側地塊已依法出讓,為了加快城市改造建設,按期對出讓地塊開發建設,現對項目用地有關拆遷事宜通告如下:
一、拆遷人:大同市南郊區人民政府
二、項目拆遷范圍:
具體四至范圍內:東鄰永和路;南鄰西京街;西鄰御河東路;北鄰曹夫樓皮毛市場北墻;地塊中部有規劃路穿越。
三、上述范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臨時建筑一律無償拆除。
四、上述范圍內國有劃撥土地無償收回。
五、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上述范圍內嚴格禁止單位、個人的一切新、擴、改建行為,否則,造成的損失自負。
六、上述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及土地,由所有人、使用人提供有效證件,于2010年12月9日前到拆遷現場辦公室進行登記、核實、確認。
七、在上述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臨時建筑等,由所屬單位、個人于2010年12月24日前自行拆除。
八、各有關單位、個人要顧全大局,服從城市建設需要,積極主動配合拆遷工作,確保拆遷工作順利實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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