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房價居高不下,由公攤面積引出的話題也始終未斷。
公攤面積的計算看起來十分簡單,但實際上,對于購房者而言,計算公攤面積所涉及的數據,如整棟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積、整棟建筑物各單元套內建筑面積之和是不得而知的,因而公共建筑面積分攤系數也沒辦法算出。對于這么專業的術語可能連售樓人員也不能做答,就算得知也檢驗不了它的真實性。所以房子到底要公攤多少都是開發商說了算。在這樣一種購房者和開發商信息不對等的情況下,購房者的知情權根本得不到體現。
還有一個問題是,公攤面積部分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到底屬于誰?應該說,公攤面積既然公攤到每個業主身上了,所有權當然屬于所有業主。然而,問題遠沒有那么簡單。由于開發商總不愿明明白白地公示哪些公有面積已經用于公攤,購房者就無從知道哪些公用面積是屬于業主所有,哪些是開發商的,就更無從講到所有權和使用權了。正因為這樣,開發商鉆空子的機會也多了。
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怎么才能確保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呢?
據市房管局產權交易中心的有關工作人員介紹,《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有附件標明了“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但只列明了應分攤的部位及其構成,具體數據仍不確定,所以仍然存在著開發商讓業主多攤的可能性。因此,這位工作人員建議購房者應在購房時向開發商索取公攤數據并查閱相關資料,更要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公攤面積。
據這位工作人員介紹,首先,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購房者應讓開發商出示有關計算公攤面積的數據,包括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之和、不應分攤的建筑面積等基本數據,也可以要求開發商列明公攤公用建筑面積的具體項目以及各項目的面積,這樣業主可以通過數據求出公攤面積,以明確自身的權益。其次,業主們有權自查或者聘請律師向設計單位、規劃單位、測繪部門等機構查閱所購房產的相關文件,比如最終設計圖紙或者最終設計方案、最終面積測量報告、各種數據的計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最后,依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三條和附錄二中有關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條款,購房者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公攤面積的數字,并在附件二“有關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公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中,詳細約定公攤的具體部位、面積大小。特別是有關共有建筑分攤部位變更的情況,約定得越詳細,對購房者就越有利。一旦發生糾紛,購房者就可以以合同約定來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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