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購房群體:家長以子女名義購房現象增多
2013-10-15 來源:0352房網 編輯:王紅蘭
摘要:日前媒體采訪了解到,目前購房群體中,以子女名義買房的現象逐漸增多。家長們在考慮這樣置業的優點的同時,也要注意它存在的弊端。
最近幾個月來,媒體走訪多個在售樓盤時,了解到有一些經濟實力較強的父母開始為孩子置業購房,其孩子有的還在上大學,有的則剛剛步入社會,還有的甚至尚未成年。有業內人士分析,房子作為不動產擁有保值升值的功能,成為大家投資的首選,目前很多家長紛紛選擇為孩子提前置業。究其原因,有的因為二套房貸款受限,父母想以孩子的名義買房,從而改善住房條件;有的是孩子較早進入社會工作,因年齡漸大有購房需求;還有的是父母擔心未來房價反彈上漲,先給孩子買房備著以后住,屬于“恐慌性置業”。
不容忽視的是,一心想著給孩子買房的家長們,多數沒有考慮這種“跨代置業”存在的問題。
一家律師事務所的鄭律師表示,以孩子名義購置的房產,房產證上如果只有子女的名字,而且該子女已經成年,那么意味著該房產屬子女所有,子女可以自行決定如何處置該房產。如果家長把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那么根據《民法通則》規定,除為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簡單理解,即除非是未成年子女需要用錢,如治病、留學等,否則家長不能處置該財產,更不能為了投資用于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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