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違法的小產權房怎么處理,更成為人們所注目的焦點所在。“全國的小產權房之所以屢禁不止,與現實中大量存在的小產權房沒被依法處理有直接關系。既然違法,就該法辦。”省內知名開發商王總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小產權房現在不處理,并不等于以后不處理。不管將來國家如何出臺政策、法律,就目前購買小產權房來說,面臨的風險要大于潛在的收益。
列舉了一些國內大城市對小產權房的處理結果:2010年6月北京“水岸江南”二期32棟房子被推倒,被稱為國土資源部“一案一處理”新政的第一大案。2010年7月,海南三亞展開了一場聲勢浩大的集中打擊小產權房等違章建筑的“鐵錘行動”。兩天拆除16棟、總建筑面積2.6萬平方米的小產權房。2010年11月14日,西安市展開最大規模的一次針對小產權房的執法活動,取締了轄區內26家小產權房售樓中心,涉及違規占地面積達820多畝。
“這么多人都買了小產權房,能全拆了嗎?”法不責眾以及法難責眾的社會心理和社會經驗,也是小產權房迅速蔓延的一個重要因素。
王總表示,一些人甚至認為,國家遲早會出臺政策將小產權房合法化。正是有了這種心理,一些人仍然在頂風購買小產權房。即使將來國家允許以補辦手續和補交費用的形式取得正式產權,也不可能給買受人“免費的午餐”。加上土地出讓費用、應向國家繳納的稅費等,買受人所獲得的“超額利潤”恐怕所剩無幾。如果國家未來的政策對買受人的利益不予承認的話,買受人恐怕要面對無法“保本”的危險。
2012年,我省將實現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全覆蓋,這些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成長起來的小產權房,在土地確權登記過程中,省國土資源廳明確指出并要求,嚴禁通過土地登記將違法違規用地合法化,對于違法宅基地和建設用地須依法依規處理后方可登記。
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的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仍將屬于違法違規用地,不能合法化,不能登記發證。對于沒有權屬來源證明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須在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使用現狀,認定合法后,方可走程序并確權登記發證。對于未完成確權登記的市、縣,土地征收審批將一律暫停。
上一篇:兩會委員代表建議應建立和完善保障房退出機制
下一篇:溫家寶兩會記者會 房價遠未回歸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