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政府關于平城街東南角棚戶區改造項目通告
發布時間:2011-07-06 來源:未知 編輯:狄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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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政發[2011]111號
為了加快城市改造建設步伐,改善居民的人居環境,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實施平城街東南角(現北都街南側)棚戶區改造安置項目。現對項目用地房屋征收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收人:大同市城區人民政府
二、征收范圍:東至友誼街東一路;西至友誼北街;南至平城街東南角(現北都街南側)棚戶區改造安置項目4號和5號樓;北至北都街。
三、上述范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臨時建筑無償征收;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同中央、省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有證建筑不予補償,其他有證建筑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
四、上述范圍內國有劃撥土地無償收回。
五、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上述范圍內嚴格禁止單位、個人的一切新、擴、改建行為,否則,造成的損失自負。
六、上述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及土地,由所有人、使用人提供有效證件,于2011年7月5日—2011年8月4日到現場辦公室進行登記、核實、確認。
七、各有關單位、個人要顧全大局,服從城市建設需要,積極主動配合拆遷工作,確保拆遷工作順利實施。
201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