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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日,大同市國土資源局發布了關于大慶路福苑1#、2#、4#樓以及慶南園樓西側部分單元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的通告,網友們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具體內容吧。
大同市人民政府關于大慶路福苑1#、2#、4#樓以及慶南園西側部分單元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大同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若干規定》(同政發[201143號)《大同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若干規定的補充規定》(同政發2015]105號)《關于加快城市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的指導意見》(同政發2016]88號)《大同市人民政府關于大慶路福苑1#、2#、4#樓以及慶南園樓西側部分單元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的通告》及大同市人民政府城居指發文件精神,立足于實際情況,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如下征收補償方案。
一、征收范圍
福苑1#、2#、4#樓;慶南園西側四個單元及附屬、公建。
二、公布時間
方案公布時間:從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28日
征收時間:從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27日
三、征收原則
被征收人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產權調換。產權的認定按同政發201143號文件第八條執行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權人)以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合同(公房)等有效房證,按房證面積補償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不明確的由市政府組織監察、國土、規劃、建設、房管、工商、稅務、審計、評審、國資委等有關部門進行認定選擇產權調換的,依照排號順序依次進行安置。
四、征收補償方式
(一)貨幣補償
被征收人的房屋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房屋的貨幣補償平方米單價由評估確定的市場平均平方米單價、每平方米貨幣補償獎勵和每平方米提前搬遷獎勵三部分構成。
該區域涉征住宅樓房房屋評估確定的市場平均平方米單價和每平方米貨幣補償獎勵合計為:2000年以后(含2000年)建造的4000元/平方米;1990年至1999年建造的3900元/平方米;1989年以前建造的3800元/平方米。
建造年代以市住建委竣工備案時間或者以相關管理部門認定竣工時間或大同日報公示時間為準選擇貨幣補償的提前搬遷獎勵按第六條第二款執行。
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人在購買手住房時,對該被征收人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產權部門的相關政策減免相關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人從簽訂征收補償協議之日起三個月內支取貨幣補償款。若在簽訂征收補償協議三個月內政府未能支付的,逾期時間按臨時安置補償費標準進行補償。
營業性商業部分按評估機構的評估價格執行。
(二)住宅產權調護
被征收房屋認定為私有房屋,原則上實行“征一補一,以舊換新”,不結算差價。
被征收的房屋認定屬國有產、同屋異產房屋的公產部分、未返還經租產單位產、宗教產等的,原則上由被征收房屋使用權人按800元/平方米的價格購買原房屋,購買后的房屋產權歸被征收房屋使用權人所有,補償按私有房屋補償。
(1)征收不足45平方米的房屋,45平方米以內補貼價保障住房;60平方米以內成本價以小換大;超出60平方米部分按市場價結算。
(2)征收45平方米以上不足60平方米的房屋,給予成本價加政府限價不超20平方米的優惠,超出優惠的面積按市場價結算。
(3)征收60平方米及6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給予20平方米政府限價優惠,超出優惠的面積按政府市場價結算。
(三)選擇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
西環北延東側安置區、同煤新苑、就地安置(期房)。
西環北延東側安置區:被征收房屋原面積“征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平方米的補貼到45平方米價9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價1200元/平方米;政府限價2600元/平方米;超出優惠面積的按市場優惠價3400元/平方米結算。
同煤新苑:被征收房屋原面積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平方米的補貼到45平方米價11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價1800元/平方米;政府限價2800元/平方米。超出優惠面積的按該區域購買的市場價執行。
就地安置(期房):被征收房屋原面積“征一還一”不結算差價;不足45平方米補貼到45平方米價900元/平方米;保障到60平方米價1200元/平方米;政府限價2600元/平方米;超出優惠面積的按市場價3800元/平方米結算。
被征收房屋(樓房):選擇就地安置(期房)的按原房屋建筑面積給予300元/平方米的獎勵。
被征收房屋(樓房)選擇就地安置(期房),并在規定征收時間內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的,被征收人每戶可按政府回購成本價在本安置區內購買車位一個上述安置房的物業管理費按所小區收費標準執行。
(四)車庫和車位按貨幣化補償(以評估機構提供價格為準)為主,也可在政府安置區內調換。
(五)偏房及其他房屋按房屋結構磚混、磚木、簡易分類按市評審中心和現場驗收人員共同認定,執行[同政發2011]43號文件第十條第六款之規。
(六)營業性商鋪產權調換方式
原則上按“征一補一,以舊換新”進行補償選擇御東政府指定商鋪安置的在原面積基礎上獎勵原面積的20%(以市保障辦提供房源為準);選擇同泉路安置區商鋪安置的在原面積基礎上獎勵原面積的10%(以市保障辦提供房源為準)。
五、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
(一)搬遷費用
被征收的房屋不足30平方米(30平方米)按300元結算費用,被征收的房屋超過30平方米的按每平方米10元進行結算費用。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征收人搬遷費用按兩次支付。選擇貨幣化補償的被征收人支付一次搬遷費。
(二)臨時安置費用
被征收房屋屬配套設施齊全的住宅樓且被征收人選擇期房進行安置的若被征收房屋面積在60平方米以(含60平方米),臨時安置補償按600元/月補償,若被征收房屋超出60平方米,臨時安置補償按每平方米每月10元進行補償。
臨時安置費用結算期限從搬遷驗收之日至安置房交付之日。選擇就地房安置的(不包括其他安置區),過渡期按照《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相關規定,不得超過三十六個月,非因被征收人原因延長過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月起按照二倍20%)支付臨時安置補償費。
六、時間獎勵及提前搬遷獎勵和集體搬遷獎勵
(一)搬遷時間獎勵
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征收房屋在規定時間內搬遷的每戶給予3000元搬遷時間獎勱(不再享受提前搬遷獎勵)。
(二)提前搬遷獎勵
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房屋(樓房)享受提前搬遷獎勵(不再享受本方案規定的搬遷時間獎勵),提前搬遷獎勵自補償方案發布征收之日起第一個月內主動搬遷并驗收房屋的,每平方米給予500元提前搬遷獎勵;自補償方案發布征收之日起第二個月內主動搬遷并驗收房屋的,每平方米給予200元提前搬遷獎勵;自補償方案發布征收之日起兩個月以后搬遷并驗收房屋的,不享受提前搬遷獎勵。
(三)集體搬遷獎勵
對涉征區域內的樓房片區以單元棟為單位,被征收人在政府規定的時內搬遷、驗收或簽訂履約協議的,以被征收人所持產權有效手續計戶數給予集體搬遷獎勵。
在2018年12月29日起至2019年1月27日止的時間內,如該單元搬遷只剩余2戶的,對該單元已辦理驗收手續或簽訂履約協議被征收人每戶給予10000元/戶集體搬遷獎;如該單元搬遷只剩余1戶的,對該單元已辦理驗收手續或簽訂履約協議被征收人每戶給予12000元/戶集體搬遷獎;如該單元被征收人在政府規定的時間內全部搬遷、辦理驗收手續或簽訂履約協議的,對該單元被征收人每戶給予15000元/戶集體搬遷獎。
該棟樓在2018年12月29日起至2019年1月27日止的時間內搬遷、辦理驗收手續或簽訂履約協議的被征收人可在單元搬遷獎勵基礎上再給予整棟樓集體搬遷獎勵。如該棟樓搬遷只剩余2戶的,對該棟樓已辦理驗收手續或簽訂履約協議被征收人每戶給予10000元/戶集體搬遷獎;如該棟樓搬遷只剩余1戶的,對該棟樓已辦理驗收手續或簽訂履約協議被征收人每戶給予12000元/戶集體搬遷獎;若該棟樓被征收人在政府規定的時間內全部搬遷、辦理驗收手續或簽訂履約協議的對該棟樓被征收人每戶給予15000元/戶集體搬遷獎。
被征收人選擇產權置換或者選擇貨幣補償的符合上述條件均可享受集體搬遷獎。
七、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且自蓋房屋申請保障住房的原自蓋房屋不予補償。
困難戶確無能力進行產權調換的可同屋異產或者保障性住房安置。
八、被征收人騰空房屋后,須保持原房屋結構完整,設施齊全,不得損和拆除門、窗、暖氣、管網線及各類用表等設施,違者賠償。
九、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被征房屋存在租賃關系的,由租賃雙方自行解除租賃關系;設有抵押權的,由產權人自行解除租賃關系;產權權利人在方案公布時間內到征收現場辦公室登記;存在產權糾紛的,由當事人雙方自行解決。征收人不承擔房屋租賃、抵押及權糾紛所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為保證征收工作如期完成,被正收人要積極配合,按期搬遷。對逾期未遷出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將按相關規定處理。在征收過程中,對無理取鬧、阻撓、干擾征收人員正常工作的,將移交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懲處。
十一、在征收工作中,請住戶提高啓惕,確保安全,防止煤氣、水、電等事故發生。應加強安全防范,切勿將您的身份證、房本、戶口簿、結婚證等重要證件交給他人或由他人代為辦理,以免上當受騙或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十二、上述范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臨時建筑一律無償拆除,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同中央、省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有證建筑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有證建筑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
十三、在法定期限內不搬遷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十四、在法定期限內可對本方案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十五、本方案最終解釋權在大同市房屋征收與補償部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