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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及大同市總體規劃,立足于本城區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征收補償方案。
一、征收范圍:東至魏都大道;西至西環路北延;南至白泊洼路;北至西環路北延北側。
二、征收時間:2011年4月19日—2011年5月18日
方案公布時間:2011年3月19日—2011年4月18日
三、征收安置方式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被征收人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產權調換。選擇產權調換的:按市政府制定的產權調換優惠辦法,在規定的安置區依照搬遷先后順序選擇產權調換房屋。
四、相關政策
1、征收范圍公告后,單位和個人對征收范圍內的房屋和土地,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1)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房屋;
(2)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賃房屋。
計戶依據: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權人)以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合同(公房、經租房)等有效房證,按房證面積補償。單位產、宗教產等無正式房證面積的以財政評審中心實際測量為準。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不明確的由市政府組織監察、國土、規劃、建設、房管、工商、稅務、審計、評審、國資委等有關部門進行認定。
2、本方案所涉及的面積均指建筑面積;房屋所有權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權人)以下統稱為被征收人。
五、征收補償辦法
(一)選擇產權調換的
1、被征收房屋認定為私有房屋原則上實行“征一補一,以舊換新”不結算差價。
(1)征收不足45㎡的房屋,45㎡以內補貼價保障住房;60㎡以內成本價以小換大;超出60㎡部分按市場價結算。
(2)征收45㎡以上不足60㎡的房屋,給予成本價加政府限價不超20㎡的優惠,超出優惠的面積按市場價結算。
(3)征收60㎡及60㎡以上的房屋給予20㎡政府限價優惠,超出優惠的面積按市場價結算。
2、被征收的房屋認定屬國有產、同屋異產房屋的公產部分、未返還經租產、單位產、宗教產等的,原則上均按800元/㎡的價格回購原房屋,回購后的房屋產權歸被征收人所有,補償按私有房屋補償。
3、對社會主義私房改造期間國家經租產房屋:
(1)符合政策返還產權的房屋,按私有房屋征收補償;被征收人沒有居住的,搬遷補償及臨時安置補償不予補償。
(2)對持有原《大同市公產房屋租賃證》(符合政策已返還產權)的承租人,經大同市房產主管部門認定確無其他住房,且符合安置條件的,原則上按國有產房屋征收給予補償。
4、被征收人的房屋屬國有土地上自建的房屋并持有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原則上對國有土地上登記的房屋面積按市財政評審中心及現場驗收人員共同認定給予貨幣補償。確無住房的按0—45㎡補貼價結算,45—60㎡成本價結算給予安置補償,超出60㎡部分按市場價結算。#p#副標題#e#
5、被征收的房屋屬營業性商鋪:
(1)對手續齊全的營業性商鋪,原則上按“征一補一,以舊換新”的原則進行補償;
(2)對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執商品房銷售合同、不動產發票且有規劃手續土地屬為劃撥的營業性商鋪,被征收人補交土地出讓金后,原則上按“征一補一,以舊換新”的原則進行補償;需置換住宅的,按市房管局提供的置換系數進行置換。
6、選擇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
(1)被征收的房屋屬配套設施齊全的住宅樓房調換房屋的安置地點為城北安置區、景海花園、上第?樂哈思。
(2)被征收房屋為平房、三層及三層以下的私有土樓房調換房屋的安置地點為同泉路安置區、西環路西側安置區。
(3)被征收房屋屬營業性商鋪,調換房屋的安置地點為就近安置。
(二)選擇貨幣補償的選擇貨幣補償的:按評估結果給予貨幣補償。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2、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結合成新率,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3、評估機構由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協商確定或隨機抽取。
4、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人,評估結果公布后不再進行產權調換。
5、偏房及其他房屋按房屋結構磚混、磚木、簡易分類按市評審中心和現場驗收人員共同認定,執行2010年以前補償價格。
六、安置區分類價格
城北安置區:補貼價按900元/平方米結算。成本優惠價按1200元/平方米結算。政府限價按2600元/平方米結算。市場價按3400元/平方米結算。景海花園安置區:補貼價按900元/平方米結算。成本優惠價按1200元/平方米結算。政府限價按1800元/平方米結算。市場價按2600元/平方米結算。
上第樂哈思安置區:補貼價按900元/平方米結算。成本優惠價按1200元/平方米結算。政府限價按2600元/平方米結算。市場價按3400元/平方米結算。同泉路安置區:補貼價按900元/平方米結算。成本優惠價按1200元/平方米結算。政府限價按2600元/平方米結算。市場價按3400元/平方米結算。
西環路西側安置區:補貼價按900元/平方米結算。成本優惠價按1200元/平方米結算。政府限價按2600元/平方米結算。市場價按3400元/平方米結算。
七、搬遷補償
被征收的房屋不足30㎡按300元補償,被征收的房屋超過30㎡的按每平米10元進行補償,補償按兩次支付。先安置后搬遷的被征收人支付一次搬遷補償,選擇貨幣補償的支付一次搬家費。
八、臨時安置補償
1、被征收人選擇自行過渡,被征收房屋屬平房及土樓房面積在30㎡以下的,臨時安置補償按300元/ 月;30㎡以上的按每平米每月10元進行補償。
2、被征收房屋屬配套設施齊全的住宅樓,面積在60㎡以下的,按600元/月補償;超出60㎡面積按每平米每月10元進行補償。
3、被征收房屋屬商業鋪面房的,面積在30㎡以下的按800元補償;面積在30㎡以上的按20—30元/㎡/月補償。
4、地下商鋪按15—20元/㎡/月補償。
5、二、三層商鋪按15—25元/㎡/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