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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同平城區永泰南路東側CQ-13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地塊)調整方案公示,由商業服務設施用地調整為文化設施用地、公園綠地、社會停車場用地和文物古跡,以下是調整方案的具體公示內容:
大同市中心城區CQ-13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地塊)調整方案公示
(控規公示2019018號)
調整背景
為了進一步完善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控制體系,滿足城市規劃管理與建設要求,對《大同市城區CQ—13單元控制性詳細》局部用地規劃進行調整。
調整方案
1、調整原因
(1)落實《大同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山西省人民政府(晉政函[2018]149號文件精神,關于南小城城墻遺址的保護;
(2)完善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對大同市中心城區CQ-13單元部分地塊用地性質調整。
2、調整內容
對編號為CQ-13-F-02、CQ-13-F-03、CQ-13-F-04、CQ-13-F-05地塊的用地性質進行調整,并依據《大同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14)的相關要求,賦予相應的地塊控制指標

地塊調整前規劃

地塊調整后規劃

地塊控制性指標一覽表
CQ-13-F-02地塊由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1)、居住用地(R2)調整為文化設施用地(A2),
CQ-13-F-03地塊由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1)調整為公園綠地(G1),
CQ-13-F-04地塊由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1)、居住用地(R2)調整社會停車場用地(S42)
CQ-13-F-05地塊由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1)、居住用地(R2)調整為文物古跡(A7)
公示說明
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現對上述調整地塊用地性質的事項予以公示,并征求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如有異議,請及時向大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反映。利害關系人對公示內容如有異議,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并請于公示截止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
監督電話:0352-7290019
公示時間:2019年07月17日至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