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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據相關網站公告,大同市經開區新增一處居住用地,現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土地征收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辦法》及大同經開區相關規劃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大同經開區管委會研究決定,擬對以下土地實施征收。為了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現發布土地征收啟動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權屬、用途
擬征收土地位置范圍:位于大同經開區樊莊村,東臨普德藥業、南臨石家寨村土地、西臨石家寨村土地、北臨普德藥業。
擬征收土地權屬:大同經開區樊莊村
擬征收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擬征收土地面積:3.23畝。

征收土地大致位置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征地用途為居住用地。項目建成后能夠促進經開區的轉型發展,帶動當地就業,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由大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開發區分局組織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進行勘測定界,和對本次征收范圍內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其他等信息開展現狀調查,區社會事務管理中心、村集體予以積極配合。調查結果將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對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有異議的,可向大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開發區分局申請進行復核。
四、擬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
(一)擬征地補償標準: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晉政發[2020]16號)文件執行。
(二)補償安置方式:采取貨幣補償和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安置,確保被征地農民當前生活有改善、長遠生計有保障。
(三)補償安置方案:結合土地現狀調查的情況,大同經開區管委會將組織自然資源、財政、人社等有關部門,編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方案擬定后將予以公告。
五、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除正常農業生產外,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相關權利人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大同經開區政府網站予以公布,征求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以及其他利害關系人意見。如對組織的現場勘測定界及土地現狀調查有異議的,可按規定在擬征地現狀調查結果公布之日起30日內向大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開發區分局反映;如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法律規定屬于復議范圍內的,可按規定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申請。
特此公告
大同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