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記者了解,財政部、稅務總局將于近期啟動對兩地試點情況的調研,調研結果將作為未來擴大試點的依據。事實上,隨著住建部部長姜偉新表示“6月底前個人住房信息在40個城市聯網”,房產稅涉及的產權主體和房屋基礎信息將初步確定,這將為征稅奠定較好的技術基礎。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此前多年空轉的基礎上,房產稅試點涉及的產權確定、個人信息系統建設、征稅方式、程序等技術問題可作為重要的試點經驗。同時,試點還可反映當地居民對該稅種的接受程度和承受范圍等。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研究室主任倪紅日還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二手房交易中對評估價格的相關規定,未來也將作為房產稅征收的重要技術支撐。雖然實際作用有限,但作為國家極力推進的一項稅種,兩地的房產稅試點工作仍被認為有不少可借鑒之處。
倪紅日所說的相關規定是指2011年7月出臺的《關于推廣應用房地產估價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即財稅 [2011]61號文),該文件規定,各地要從2012年7月1日起對二手房交易價格進行全面評估,并統一采用 “批量估價技術”確定估值。
“批量估價技術”是國家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確定的二手房估價方案,其主要目的在于為二手房確定較為合理的評估價,防止交易中“陰陽合同”的出現。倪紅日認為,由于房屋評估價格也可作為房產稅的稅基,因此這種估計方式同樣將應用到房產稅的征收中。
在上述技術基礎上,未來房產稅試點的擴軍步伐很可能加快。楊紅旭認為,2012年的房產稅試點范圍很可能繼續擴大,上海、重慶兩地的試點方案也有調整的可能。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則認為,南京、廣州很可能成為下一批試點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