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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是老百姓的大事,這房產稅到底該不該征呢?從2003年提出改革至今,已經9年了,房產稅何時推出、如何推出依然沒有清晰的說法,公眾對房產稅本身也存在著種種誤解。那么房產稅改革的成果如何?它與抑制房價有著什么樣的關系?開征的標準又是什么?征收的稅款將用于何處?帶著這些問題,我們采訪了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

賈康,五十年代出生,經濟學博士,全國政協委員,現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作為官方財稅研究機構的專家,他多次參加國家經濟政策制訂的研究工作,并多次受邀與中央領導座談經濟工作。他先后獲得孫冶方經濟學獎和黃達—蒙代爾經濟學獎。近年來,賈康主張財稅改革,支持推行房產稅。
對居民住房征稅,源于2003年10月14日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在“實施城鎮建設稅費改革,條件具備時對不動產開征統一規范的物業稅,相應取消有關收費”的論述中,首次提出“物業稅”的概念,2010年改為“房產稅”。當年決定的內容包括,以“降低建設交易環節稅負、增加保有環節稅負”為目標;開征房地產稅后,不提高總體稅負水平。此后,相關部門還提出了一些建設性意見,比如以納稅人擁有的全部住房為征稅對象,免征額和稅率的設計結果要大體符合“二八分擔”原則,也就是80%的稅收來自20%的納稅主體。
經歷了八年的討論、爭議和空轉試點之后,2011年1月,房產稅開始在上海和重慶兩座城市試點。但截至目前,房產稅擴大試點的方案,以及細化的征收標準仍未最終確定。
在過去9年,你評價一下,房地產稅的改革推動的成果怎么樣?進展你覺得怎么樣?
賈康:總體來說還是看到了它的進展。一開始稱為“物業稅”,后來由6個地方擴大到10個地方的物業稅模擬評稅,人們稱為空轉的試點。在最近一兩年,房地產調控新政中間,大家特別關注的就是上海、重慶兩地的房產稅改革試點,都是在這樣一個方向和路徑上進步。
記者:那么現在有個觀點說,到時候開征,對居民住房征稅以后,土地出讓金應該取消掉,那么對于這樣一個觀點,我不知道你怎么一個判斷?
賈康:從經濟性質上來說,土地出讓金是地租性質,“房地產稅”或者我們現在所稱的“房產稅”是稅的性質,是應該各行其道的。各行其道,但是現實生活里面,它又有一個相互合理的配比的問題。你在沒有不動產,包括住房保有環節稅收的時候,地租會表現為比較高的一個生成的價位。你就是土地招拍掛的時候,很容易沖到很高的天價上面去,動不動就炒出一個地王。但你如果有新的一套制度安排,相對穩定的、使各個相關方在預期上都知道,土地批租出去以后,它形成的不動產的保有環節年復一年有稅負,各個方面的經濟行為的調整會帶來一個比較沉穩的一種狀態。我的建議就是老地老辦法,新地新辦法。稅都要有,但是老地的稅應該從低,新地的稅要明顯比老地的稅應該高一個臺階。
記者:那么這樣的話,我們房地產稅起到一個調節作用,或者說對房價有一個抑制作用。那么如果對高端,或者是占的比重比較小的范圍征稅以后,那么這兩個作用的發揮是不是使它的作用就差一點?
賈康:它的效果在啟動的初期都不會太明顯。因為太明顯對社會生活的震動就比較大。你從上海、重慶的試點來看,它們都有意一開始相對平緩地、柔性地切入這個新的制度框架。但是從長遠來看,它的影響和正面效應是完全可以期待的。從這個角度來說,房地產保有環節的稅收,以后的正面效應要看出去很長的一個歷史時期的話,應該給予充分肯定。那么房產稅能否起到抑制高房價的作用?有學者認為,中國應將房產稅定位為住房消費奢侈稅,也就是讓占有房產多的人多交稅,從而增加投機的成本,最終達到平抑房價的效果。此外,房產稅的用途也備受關注。在美國等一些西方國家,房產稅由地方政府征收后,會用于支付納稅人所在區域的學校教育、治安環境和公共建設等。而在中國,根據上海、重慶的試點經驗,房產稅并不會用于納稅人所在區域的環境改善,而是會被轉移到保障房和公租房的建設上。
記者:那么我們上海和重慶去年1月28日開始實施,把這個收入用于建設保障房,有點像轉移性質的。
賈康:這也是受益。
記者:受益稅就是說從哪里來到哪里去,但是如果建保障房,可能跟納稅人做了一個分離?
賈康:這個受益呢,總體來說,還是原來所說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這個概念。至于說這個錢拿了以后是在地方主要辦了教育,還是辦了保障房,還是促進了其他什么地方公共服務的發展。一般來說,在我們國家現在預算安排里面,它不是這樣一一對應的。它首先進行預算收入,然后在預算收入的另外一側安排預算支出。西方的,比如我們了解的美國,因為它的地方的不動產稅或者房地產稅收入往往是它整個收入里面的一半以上,高可以高到80%,那么從這個受益角度來說,它對應的就是你這個支出里面,大家一看,一半以上甚至絕大部分的支出是靠我們本地的房地產稅來提供收入來源的,那個對應性當然就非常鮮明。中國現在一開始呢,這個比重還很低,你就看不到這個百分之幾,或者百分之十幾的收入,跟支出方面哪個事是對應著的。但以后,成長起來以后,也不排除這種對應性會更明顯。
記者:對,因為這里面涉及到納稅人遵從度的問題,因為房產稅是對財產征稅。
賈康:就是納稅人他感覺這個稅,收了以后,確實又使我們老百姓得到了什么樣具體的好處,就是這個對應性。
記者:在過去2005年到2010年,我們通過交易環節提高稅收對這個抑制價格不明顯,現在百姓對這個房地產稅改革提出了一些抵觸情緒。那么現在下一步改革,老百姓說,那么把交易環節的稅收降低,然后再推出保有環節的稅收。#p#分頁標題#e#
賈康:交易環節的稅收現在有種意見,是應該區別對待,我覺得區別對待可能更合理,就是你把房子買了以后,很短時期就出手了,這可能帶有炒房的色彩,或者叫做投機色彩。那么國際經驗表明的就是,這種短期內馬上就出手的應該課以比較高的交易稅。你持有兩年以上了,可能稅降低一個臺階,持有五年以上,再降一個臺階。八年以上,就降到一個相對低平的常規稅率,這是國際經驗,所以不能籠統地說。還有一個考慮到怎么樣在保有環節有稅的同時,交易環節的稅也應該讓它優化、合理化,來共同形成一個抑制在房地產這方面過度投機的經濟機制。
記者:在市場經濟國家,對財產或所得征稅有個特點,就是說基層政府的預算是公眾參與度比較高,就是涉及到一個預算民主的問題。那么在中國對財產開始征稅范圍擴大以后,我們的預算制度改革是不是應該同時做些變革?
賈康:應該利用這個契機,推進我們預算的公開性、透明度,和公眾參與。不光是這個稅,任何的稅都應該來推動這樣一個公共財政和預算現代化的進步過程。但是因為財產稅更有感情上感同身受的特點,非常直接地觸動人們的利益,更有必要借助這樣一個改革,推動你剛才提到的公共參與、公共選擇,預算所體現的公共資源理財的民主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