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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沙國土資讓告字[2011]2號
經樂山市沙灣區人民政府批準,樂山市國土資源局沙灣區分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3(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報名需提供依法批準的項目文件。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11年07月27日 至 2011年08月23日 到 沙灣城區韓王路90號樂山市沙灣區土地礦權交易中心 獲取 掛牌 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11年07月27日至2011年08月23日到沙灣城區韓王路90號樂山市沙灣區土地礦權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08月23日16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11年08月23日17時0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在 沙灣城區韓王路90號樂山市沙灣區土地礦權交易中心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SG-1 號地塊:2011年08月16日09時00分 至 2011年08月25日16時00分 ;
SG-2 號地塊:2011年08月16日09時00分 至 2011年08月25日16時00分 ;
SG-3 號地塊:2011年08月16日09時00分 至 2011年08月25日16時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本次出讓按地塊現狀整體出讓。
(三)供地范圍以宗地圖確定的四至及面積為準,不因道路(建筑)紅線的調整增減土地成交價款。
(四)嚴禁在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五)地塊范圍內的地上桿線和地下管線的搬遷,均由競得人自行負責,所產生的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六)地塊范圍內開發建設的相關報建手續,由競得人按法定程序自行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沙灣城區韓王路90號樂山市沙灣區土地礦權交易中心
聯 系 人:何女士、張女士
聯系電話:0833-3434231
開戶單位:樂山市沙灣區財政局
開戶銀行:樂山市沙灣區工行
銀行帳號:2306 3851 0902 6406 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