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無論國際國內并沒有嚴格的標準,一些學者結合國際上通用的衡量標準,在比較了國際上相關國家的一些評價方法和房價的歷史軌跡之后,得出了數個相對有一定價值的經驗標準.其中最有價值的評判標準是:房價收入比。它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某一個特定時點上,一套家庭平均居住面積與年均收入之比。依據這個比值是否處在一定的合理區間,來判定房地產的泡沫程度。
2011年12月12日-14日,在北京召開了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面分析了當前國際國內經濟形勢,深刻闡述明年和今后一個時期經濟工作必須把握好的重大問題,明確提出明年經濟工作的總體要求、大政方針、主要任務。
會議要求把握好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宏觀經濟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增強調控的針對性、靈活性、前瞻性,繼續處理好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調整經濟結構、管理通脹預期的關系,加快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
著力擴大國內需求,著力加強自主創新和節能減排,著力深化改革開放,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保持社會和諧穩定,以經濟社會發展的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
有關房地產業,會議指出,“要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不動搖,促進房價合理回歸,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設,擴大有效供給,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怎么樣理解促進房價回歸到合理水平?決定后調控時代房地產業發展的態度和思路。
所謂房價合理回歸,粗看似乎意味著要把房價降下來,但實際上并不完全表示這個意思。仔細考量,“促進房價合理回歸”意味著促進房價向房地產產品本身具有的基準價值回歸,其內涵兩層意思:泡沫程度高的城市的房價肯定要使其降下來,向其基準價值軸回落;沒有泡沫的城市和地區的房價可以適當溫和上漲,房價要體現與經濟增長和人民收入增長的同步,這兩個方向都是房價的合理回歸。
中國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15日在廣州舉行的“觀點2011年度論壇”上表示,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不動搖,就是要繼續抑制投機行為,滿足正常自住的住房需求。在“促進房價合理回歸”上,并不是簡單的要使房價下降。我認為秦虹的觀點值得采信,采信的理由既基于她的特殊身份,也基于她的專業深度與戰略視野。
在中央政府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不動搖的前提下,已經逐步顯現的政策效果還會繼續,短期內房地產市場會延續慣性下行的趨勢。泡沫程度大的城市的房價合理下行回歸,這是肯定的。但從全國范圍看,欠發達地區以及眾多的不發達的三四線城市,隨著城鎮化程度繼續推進、經濟持續發展和居民收入提高等因素的作用,房價仍有合理上行空間。
其次,對房地產調控政策的表述,我認為其內涵了中國未來房地產政策的走勢,在堅持房地產調控不放松的前提下,2012年調控的主基調預計不會有更嚴厲的調控政策出臺,會延續2011年的調控政策。2012年的調控政策的一個最大特征可能是時點預調、區域微調,信貸政策是差別化扶控,充分利用市場手段而非行政手段。
因采用房地產政策的區域微調和房地產信貸政策的差別化扶控,既能促進房價回歸到其合理的價值內核和民生內核基準線,讓房價水平維持在社會大眾可承受的范圍內,促進房價收入比越來越合理,同時又讓房價的變化幅度(部分區域的房價溫和上漲)有利于平衡社會各方(政府、企業、銀行、民眾等)的利益關系,有利于經濟結構的漸進式調整,實現中國經濟的軟著陸。
“房價合理回歸”本身就是對調控后中國房地產發展區域性分化、結構性分化的一種異常準確的引導和描述。其三,在中國新的替代性經濟支柱產業完全樹立起來之前,房地產業作為中國經濟的支柱地位暫時還不可能被完全取代。但未來樓市調控預期已經明確,中國房企不應再抱有短期內調控會有所放松的僥幸心理。中國房企應該立足長遠,不要在短期內惡性透支未來發展空間。
政府將促進經濟增長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長有序轉變,以使國民經濟繼續朝著宏觀調控預期方向發展,今后的中國房企發展很重要的關鍵就是明確政策預期,走結構轉型之路,今后的中國房地產管理部門的首要職責,就是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