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010年湖南省供地率情況一覽表顯示,2008年,全省供地率達到80%以上的市縣僅為24個,2009年達到60%的為41個,2010年達到40%的為37個,其余大部分市縣都未達到當年供地率標準,這意味著,在附加今年20%的供地率標準后,將有一大批市縣被暫停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申請,并被扣減明年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批地與供地將實現掛鉤。
而在全國,土地特別是房地產用地的“批而未用”現象,十分普遍。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末,全國“批而未用”建設用地面積43.3萬公頃,其中84個重點城市“批而未用”建設用地面積19.7萬公頃。上海、成都、重慶、海口、杭州位居“批而未用”建設用地面積城市的前五位。
記者前日從湖南省國土資源廳獲悉,截至今年2季度,2011年湖南省審批新增建設用地約6520公頃,實際供應約418公頃,供地率為6.41%。
相比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的37.32%、32.24%、54.87%和24.29%的全年平均供地率,這一數字還有一定差距。
然而,2011年7月1日之后的新增建設用地,要抓緊實施征地供地,“滿2年沒有實施具體征地的,該用地的批準文件會自動失效。”
在供地率達標方面,2008年-2011年未達到80%、60%、40%和20%合格標準的市縣仍占多數。
對此,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地產管理處處長王寬蘇表示,對前兩年度、上一年度及當年土地供應量未分別達到80%、60%、40%和20%的市縣,將暫停受理其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申請,并相應扣減其下一年度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小城市(鎮)不得超過7公頃,中等城市不得超過14公頃,大城市不得超過20公頃——湖南省商品住宅項目用地單宗出讓土地規模將得到嚴格控制。記者從國土資源廳得知,在節約集約用地方面,省人民政府將出臺若干意見。
“土地因使用者自身原因閑置兩年的,依法無償收回;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收取土地閑置費。”該負責人表示,這將在極大程度上控制閑置土地規模,充分處置及利用閑置土地。
值得關注的是,城鎮建設用地的地上及地下空間,在未來將被鼓勵開發利用。據國土資源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現有的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如果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容積率或者利用地下空間,將不再增加土地價款;新增工業用地中,建立多層廠房的項目用地,占新開工項目用地60%以上的,還會給予土地計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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