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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聚豐房產代理法人索中林利用房屋中介交易之便,僅付個首付,就將客戶的房屋“買”下,再抵押套現,一直不給付余款。案件被揭發后,經過一年的調查,證實涉及的房屋共有20套,房主損失高達1216.7萬元。
事件回顧:中介的謊言
陳先生在清潭的房子買了三年。2011年下半年,將賣房信息貼在網上,想賣個好價錢。同年11月初,一位自稱姓谷的男子和陳先生聯系,說想要來看看房。
這位叫谷凱的男子在常州聚豐房產中介工作人員的陪伴下,到陳老家走了一圈。從外表看,谷凱怎么看都不像有購買能力的人,不過誠意卻不小。谷凱忙著挑房子的毛病,中介幫著還價,很快就把價格敲定在130萬元。
老陳看這價錢不錯,很快就到聚豐房產總部簽了合同。
中介對這單買賣也異常重視,不但由董事長親自簽單辦手續,還幫著解決一切“政策難題”。
“二手房難貸款,手續繁瑣,您不妨委托給我,先給房子過戶。中介拿著辦好的手續,可以幫買方辦理貸款。如果明年1月,貸款還是下不來,一切損失由我們中介公司承擔。”索中林這樣對陳先生說,同時,也對另外19名受害房主這么說。
其實,受騙房主都曾經覺得,中介這么做有些不靠譜,但看到中介公司的董事長親自寫的借條,親自忙前忙后處理房屋問題,20名賣房人還是決定,去公證處委托中介全權辦理過戶手續。
隨后,這20名賣房人的房子都已經過戶,但他們都沒有如期收到房款;和他們買房的人,不是最后房子的購買者;索中林的電話也開始打不通。
經過鐘樓檢察院調查,這20套房屋,都沒有在房屋交易網站上備案;雖然都已經成功過戶,但都沒有簽訂正式的“居間合同”;雖然交易都顯示“房款已付清”,但賣房人卻都沒有收到尾款。20名受害房主,累計損失高達1216.7萬元。
案件被揭發后,經過一年的調查,證實涉及的房屋共有20套,房主損失高達1216.7萬元。3月7日,該案在鐘樓法院首次開庭審理,檢察機關針對他的起訴書長達16頁,光他的罪狀就念了40分鐘。#p#副標題#e#
本來面目:包裝的公司
索中林在網上的履歷表是這樣描述自己的:“2002年畢業于揚州大學,2003年毅然辭去無錫電信局國家干部一職,只身來到常州,白手起家,成立聚豐房產代理有限公司。工作期間,遠赴美國西海岸大學攻讀工商管理學碩士學位……公司一直秉承“以誠信立足市場,以服務為核心”的經營理念……”
2011年,聚豐進入了快速發展期。20家門店在短時間內陸續開張,有時候同一天就開兩間;有幾個月,聚豐門店平均成交量位列常州第一。聚豐房產如此快速的發展,引起了市房產中介行業協會的注意。
市房產中介行業協會發現,包括索中林在內,聚豐房產大多數員工都沒有房屋銷售經理人資質。
但是,半年后,索中林就將這些資質都給補上了。而且,協會調查發現,索中林聘用的員工絕大多數是大專以上文化的年輕人,公司內部有一套嚴格的管理規章。他還多次從香港請來營銷專家給員工授課,鼓舞士氣。
在聚豐房產總部,索中林個人有很多“光環”,比如帶頭給災區捐款、曾帶領全體員工獻血、出資給老家修橋鋪路……而索中林的“十佳杰出青年”稱號,據了解是其“自封”的;門口大大小小有關“誠信單位”、“先進企業”的銅牌,也是他花錢買的。
很多了解索中林的人表示,他很善于包裝自己。除了對友人一擲千金的豪爽,還特別愿意花錢搞企業文化。某種意義上說,“聚豐”的正規,是索中林包裝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