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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盡管已經有幾十個城市公布了“國五條”地方版的實施細則,但只有北京、上海、廣州、天津、重慶5個城市提到要嚴格按個人轉讓住房所得的20%征收所得稅。而其中,只有北京就如何征收20%的個稅出臺了具體細則。在不少購房者看來,地方版調控細則“溫柔落地”,讓人很失望。對此,稅務研究者張萬剛表示,多地國五條細則不提20%個稅是因為背后牽扯太多、征稅不易。
在張萬剛看來,房地產牽扯的行業太多,對地方經濟發展有著莫大的影響。地方政府并不希望房產交易陷入冷清。如果因為征收20%的個稅,導致房產交易量急劇下降,勢必會對房地產開發預期造成負面影響。而一旦出現預期下降,土地交易會遇冷,地方的土地財政就會吃緊,也許這正是大多數城市對此只字不提的一個原因。
另一個難點在于操作。
眾所周知,房產交易所得征稅20%的規定是在20年前的個稅法中明確下來的,但20年不見執行,就是因為難以操作。
這里的難有兩點,一是難以核實房產原值,二是難以算清合理費用。
在我國的住房市場上,房產的屬性五花八門,有自建住房、經濟適用房、已購公房、商品房、拆遷安置房、軍產房、央產房等,不一而足。這些不同屬性的房產在交易過程中遵循的規則并不相同。再加上20年前還沒有實現交易信息的電子化,核實原值是一件極其費力、麻煩的事情。
“北京之所以嚴格,是因為北京人口已經太多,不想讓更多的人進來。”張萬剛認為,而很多地方的經濟發展水平離北京還很遠,還歡迎更多的人口進入。#p#副標題#e#
而且,北京市自2006年對所有新房銷售實施了網簽,一手房的交易信息實現了電子化。2008年,北京對所有二手房交易也實施了網簽,至此,北京的房產交易信息基本都實現了電子化。換句話說,2008年之后,如果要查清楚一處房產的信息,通過住建部門的系統非常容易就可以獲得。
而差不多同時期,稅務部門的相關信息系統也基本建立了起來。由于在獲得房產證之前必須要繳納契稅,所以通過稅務部門也能夠倒推出房產交易的基本信息。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北京執行征稅20%的任務有了現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