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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4月20日,南京市發布了《市政府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提出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嚴控新建商品住房價格上漲等八大事項。
此次南京市出臺的《市政府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基本上是對此前南京房產調控政策的重申。其中,對于限購政策的重申表態最為明顯,要求“繼續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
通知要求,南京市必須嚴格執行2011年的限購政策,凡在南京市新購商品住房,在簽訂認購協議前必須開具《新購住房證明》,各相關部門應按限購要求,從嚴審核,嚴格把關。
通知重申,在簽訂認購協議前就必須開具《新購住房證明》,同時要求開發商嚴格執行。
通知的另一個重點,是要求嚴格執行商品房價格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一房一價”和“一價清”的規定,嚴格在申報價格以內對外銷售。對預售方案報價過高且不接受物價、住建部門指導,或沒有實行預售資金監管的商品房項目,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書。
3月份南京新房、二手房成交量都達創下新高,因為國務院“國五條”細則,提出將對二手房轉讓征收20%的個稅,同時要求上調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不少買房人因此紛紛“搶過戶”。
而南京市出臺的通知中,對此熱點新政并未提及,只提出“繼續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落實好首套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認真執行第二套住房信貸政策,銀行業金融機構、住建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信息互通共享,強化借款人資格審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貸政策的借款人違規發放貸款。發揮稅收調節作用,認真貫徹國家和省關于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征收個人所得稅的相關規定。同時,要繼續推進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方法,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