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專家:將推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試點政策
發布時間:2014-11-26 來源:0352房網 編輯:木子
摘要:近日,有消息稱由
國土部牽頭制定的農民
住房財產權抵押方案已經上報,下一步在國土部確定的試點地區。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陳錫文近日表示,由國土部牽頭制定的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方案已經上報。有媒體從國土部專家獲得更確切的信息,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方案中明確,下一步在國土部確定的試點地區,農民住房將可在
銀行實施抵押
貸款,待條件成熟后,該
政策將在更大的范圍內逐步推開。
長期以來,當
城市居民在將擁有所有權的房屋進行抵押貸款時,廣大農民卻不能享受同樣的政策惠顧。2014年1月中央發布一號文件提出,“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等”,到4月,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明確,將慎重穩妥地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試點。 現在國土部制定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方案,預示著該項政策在試點地區將進入實施階段。
據前述國土部專家介紹,事實上,目前在江西、山東、四川等地,2014年上半年就已經開始試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政策。以江西贛州為例,贛州市在所轄的會昌縣、瑞金市,今年各選擇了3—5個鄉鎮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開始實施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政策。當地申請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的農戶,只要具備年滿18周歲,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而且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具有按時還本付息的意愿和相應的能力等,就可以提出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申請。
申請貸款人提出申請,還得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借款人及抵押人合法主體資格證明材料;生產經營內容、家庭經濟收入情況;借款用途;抵押物清單、抵押物使用狀況及《集體
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權屬證明文件;抵押人對抵押物的權屬狀況、抵押狀況、同意處置抵押物作出的承諾;房屋共有人同一房屋抵押的書面意見;受理銀行業金融機構規定的其它資料,這樣才能進入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的下一個環節。
前述國土部專家表示,下一步推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試點政策后,實際上就等于,在試點地區,農民住房能像城區房子一樣用來抵押貸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