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或劃為地方稅開征 立法已經取得共識
發布時間:2014-11-27 來源:0352房網 編輯:木子
摘要:財政部認為,現行
房地產稅制已不能適應當前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對各類房地產統一開征
房產稅,統籌推進相關稅費改革,有利于促進房地產
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近日,有媒體一篇關于“增值稅歸中央
房產稅歸地方”的報道引起了眾多行業內人士的關注。此文章表示,未來稅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將流轉稅,主要是增值稅收入大幅上劃中央;而直接稅特別是房地產相關稅收,將會下劃為地方稅。很多人擔心,房地產相關稅收屬于地方稅,如果稅收體制不完善,是否會增加房地產相關稅項或比重,最后導致“羊毛出在羊身上”讓
購房者買單?
據財政部11月6日發布的
數據顯示,2014年前三季度我國稅收總收入增速較2013年同期有所回落,同比增長7.4%。2014年前三個季度,由于
房地產市場影響,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增速普遍回落,房地產營業稅和契稅增速比上年同期分別回落33.6和30.2個百分點。與此同時,前三個季度國有
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31290億元,同比增長16.6%,其中9月份下降21.1%。
而據財政部數據,2013年直接來源于房地產的稅收收入約2.6萬億元,占
全國稅收收入的19.8%。財政部認為,現行
房地產稅制已不能適應當前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對各類房地產統一開征房產稅,統籌推進相關稅費改革,有利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逐步培育地方主體稅種,推進地方政府治理方式的轉型,調節收入和財富分配,促進社會公平。
“建立以房產稅為核心的地方稅體系是中國完善分稅制的‘重頭戲’,但推動以房產稅改革為主導的分稅制完善需要選擇適當時機,否則會引發經濟震蕩。”有專家認為房地產稅的征收是一個趨勢,未來在流轉稅方面減稅,比如營業稅改增值稅,而產生的稅收空額,是要通過財產稅等直接稅彌補過來,這樣能夠達到整體不增加稅負,又能通過房地產稅對居民
投資、分配產生影響。
其實,早在年初,房地產稅改革已被作為稅制改革的突破口之一,列為了2014年的工作重點。各地房地產稅的征收范圍、稅率多少和征管方式,涉及稅制設計與人們的利益直接關聯。征收房地產稅的問題并不僅僅在于
政策制定,征管環節也將困難重重。首先在于技術細節,如何征收、如何處罰都是問題。一位多次參與房地產稅制設計的財稅專家表示,汽車不交相關稅收可以給予不準上牌等懲罰措施,但是對于不
交房地產稅難道要去沒收房子嗎?
實際上,隨著改革的持續深入,房地產稅的適時推出可以說已經“箭在弦上”。據報道,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此前召開的2014年博鰲房地產
論壇上表示,當前財稅改革已經拉開帷幕,房地產稅作為重點之一,或將在2016年前實現加快立法,在2017年實施。
事實上,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已取得共識。
但是,有專家表示,還有很多的問題需要在房產稅立法時明確解答,比如征收房產稅后,
土地出讓金是取消還是照收?房產稅是財產稅還是調節稅?如果是財產稅,除了法定減免的情形,要對每一套房產征收,如果是調節稅,房產稅究竟能不能調節
房價?
房產稅本身可能會影響房價,但不會成為影響房價走勢的決定性因素。如果房產稅的目的是為了抑制房價,那在當前房地產深度
調整的情況下,則意味著房產稅出臺的必要性不大。
更多的擔心來自于房地產稅的征收對房地產業的影響。開征房地產稅后,大量房產需要進行納稅,必然帶來短期內房屋的拋售,會有供大于求的效果產生,但是這樣也抑制了投資性房地產的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