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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0月13日,2016年度積分入戶、入學、住房保障受理工作,將在全市24個鎮區的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正式啟動。據市流動人口辦介紹,今年積分制根據市政府相關文件主要作兩個方面調整。一是新增在中山市高新技術企業工作積分項目;二是普通房產在積分入戶中的分值由100分提高到150分。
在高新企業工作最高可積30分
記者從市流動人口辦獲悉,為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動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今年的積分制加大了對高新技術企業積分入戶入學入住公租房政策支持力度。
新增加的積分項目顯示,在中山高新技術企業就業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參與積分制管理的,在申請入戶、入學、入住公租房時,每滿1年可積5分,最高可積30分。據了解,市科技局目前正在制定《中山市高新技術企業人才積分管理加分實施細則》,屆時,將采取企業申報、鎮區審核、市科技局復核的原則,凡在省科技廳公布的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的企業就業的流動人員,符合相關條件均可按要求向所在企業提供申請。
除了新增在中山市高新技術企業工作積分項目外,今年積分制另一主要變化是提高普通房產在積分入戶中的分值。根據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國土局聯合下發的《關于支持普通住房需求的指導意見》,在全市范圍內購買普通住房,入戶積分由100分提高到150分。
此項加分僅針對申請積分入戶,且房產為普通住宅的流動人員,而申請積分入學房產分值仍為100分。流動人員在申請積分入戶時,須同時提供房產證面積及交易價格信息資料,便于工作人員核定分值。
如何界定普通住房?市流動人口辦表示,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筑面積120平方米以下或單套住房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44倍以下。
6年超10萬人次申請積分制管理
近年來,為落實“包容增長、共建共享”的社會善治理念,市委、市政府進一步加大了入戶指標及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
據統計,2010年度以來全市共給予18628名流動人員積分入戶資格,預計全市可通過積分制解決5萬余名流動人員的入戶問題;給予52848名流動人員子女積分入讀公辦中小學一年級待遇(未含憑2013、2014、2015年度積分入戶通知書入學的人數);給予393名流動人員入住公租房待遇。
市流動人口辦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公共服務總量的有效增長及積分制的不斷完善,參與積分制管理的流動人員呈現逐年大幅遞增的趨勢。據統計,2010年度以來,全市申請積分制管理的流動人員達108284人次,其中2015年度28485人次。
據悉,為切實服務廣大流動人員,中山市各級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部門先后建立健全了6項機制,包括建立隊伍保障機制、計生審核前置機制、“一站式受理”工作機制等。其中,實行“政策咨詢、資料收集、登記審核”一站式受理服務,將涉及計生、學歷、技能、社保等積分項目的審核程序進行簡化,盡可能將審核權限下放鎮區,提高了審核效率,切實方便群眾辦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