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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家住御東云州街太和路段以北迎澤佳苑小區的趙女士致電有關媒體反映稱,小區居民終于盼來可以開通天然氣,能否順利辦理手續卻是圍繞補繳2015年和預繳2016年物業費展開。如不配合繳納物業費,物業就不給辦理天然氣開通手續,由此引發居民質疑。
“這不就是在捆綁收費嗎?”趙女士表示,以往一般都是在12月底繳納下一年度物業費,自己從入住小區到現在一直沒有拖欠過。此次辦理天然氣開通手續和物業費根本不相干,物業有什么權力規定業主必須預繳2016年物業費后才給辦理天然氣開通,這讓大家難以接受。
26日上午,有關媒體聯系了該小區物管站。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從小區2013年建成開始,為了解決小區業主做飯不便問題,物業曾多次聯系供氣單位,直到2015年業主入住率提高,基本達到了開通天然氣的條件,前期正為業主代辦天然氣開通協議。而小區目前仍有一部分業主拖欠2015年物業費,如果這些業主繼續不交物業費,會導致小區維護費用和人員成本無法得到保障,無奈之下,物業才決定采取這種手段。針對趙女士提出的質疑,工作人員解釋說,對于未拖欠過物業費的業主,則是根據物業合同規定預收下年度物業費,她們會向業主解釋相關情況。
有關媒體隨后咨詢了華潤客服,有關人員表示,一般情況下公司會為新開通小區業主集中辦理簽署相關手續,但也確實有個別情況是由小區物業代辦,但捆綁收費公司并不知情,屬于物業行為。
就此事,律師認為,對業主來說,雖然天然氣沒通,但是享受到了物業提供的其他服務,比如安保、衛生清理等,應該交納物業費;而物業公司在代辦開通過程中,起到的應是為業主服務的角色,無權以此來限制業主。對物業的做法,業主可以向有關物業管理部門進行投訴,而物業公司可通過正當法律途徑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