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管理處:古城內禁燃煙花爆竹放飛孔明燈
發布時間:2016-01-20 來源:大同傳媒全煤體 編輯:郭瑞瑞
手機看文章
摘要:年關越來越近了,不少市民開始購置年貨,當然喜慶的鞭炮是人們過年必不可少的。但是,鞭炮對于環境的污染也是有目共睹的,所以為建設美麗古城,城區古城管理處提早行動,以信函的形式向廣大商戶和居民宣傳政府有關禁令。
1月15日,城區古城管理處執法隊員們挨門逐戶送上一封“致古城內臨街商戶和廣大市民的信”,希望古城內廣大商戶和市民積極支持和配合政府關于禁止在古城范圍內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及放飛孔明燈的相關規定,為建設美麗古城貢獻自己的力量。
春節臨近,又到燃放煙花爆竹時。城區古城管理處提早行動,以信函的形式向廣大商戶和居民宣傳政府有關禁令。信中說,值此新春佳節來臨之際,人們都會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然而,燃放煙花爆竹和放飛孔明燈不僅易引發火災,還會污染環境,也與生態文明建設及我市創建文明城市不相適宜。為此,真誠希望古城內廣大商戶和市民,以主人翁的姿態和模范行動,支持和配合政府關于禁止在古城范圍內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及放飛孔明燈的相關規定,共同遵守以下規定:一、不在古城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及放飛孔明燈;二、不在古城范圍內銷售、儲存煙花爆竹;三、不在古城范圍內使用原煤搭建旺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