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申請房屋登記時 七種情形可單方申請
發布時間:2016-08-31 來源:0352房網 編輯:郎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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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先定一個小目標,比方說我先掙它一個億。”小伙伴有木有木很熟悉的感覺呢?這就是一夜爆紅的王健林版小目標。那么重要的是,就算王健林大款賺了一個億,進行購買固定資產之后,在以下情形,還是可以由買賣雙方中的一方單獨提出房屋登記和買賣申請哦。
有相關市民咨詢,進行房屋買賣、申請房屋登記,什么情況下可由當事人單方提出申請?大同市房產交易權屬登記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就此問題進行了詳細說明。

房屋買賣申請登記
一般情況下,進行房屋買賣,申請房屋登記時,應當由有關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但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由當事人單方提出申請進行房屋登記。比如說,在房屋買賣中買賣雙方應共同到房屋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房屋登記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權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權利;
(三)因繼承、受遺贈取得房屋權利;
(四)有變更登記情形的;
(五)房屋滅失;
(六)權利人放棄房屋權利;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