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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到上下班的高峰期,小編就開始“方了”:車少人多怎一個“擠”字了得!打個車還有“黑心”司機趁機宰客,拒載、議價、違規收費神馬的都是小意思,寶寶心里“藍瘦香菇”。But,從今天起,有新規定了!
案例:繞路、收高價,市民報以無奈
出租車行業無疑是一個城市的窗口,能夠體現出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但咱大同市拒載、繞路的出租車也是有的。這多多少少都會影響到乘客,尤其是外來游客對整個行業乃至大同整個城市的看法。小編就在火車站附近親眼見到過某些出租車司機,用半生不熟的中式英語拉外國游客。這不,不少網友也有無奈吐槽:

網友吐槽出租車司機繞路

網友吐槽出租車司機收高價
新規:今起,出租車違規處罰額最高2000元
據大同市城市客運管理處最新消息,11月1日后,交通運輸部出臺的《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開始正式施行,文件第6章第47條明確規定: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故意繞道行駛等8種行為的處罰額度從50至200元提高到200至2000元。
同時,文件對出租車在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港口、公共交通樞紐等客流集散地不服從調度私自攬客以及擅自暫停、終止全部或者部分巡游出租汽車經營等行為均作出處罰說明。

《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部分內容截圖
盤點:以下這8種情形都算違規
現在,小編為大家詳細盤點包括拒載、議價、途中甩客等在內的8種違規情形:

八種違規情形一覽表
這次新規的出臺可謂“重典”、“有效”,相信能夠遏制和減少這些違規現象。對于以上8種違規情形的任意一種,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均有權責令改正,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